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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改革須防渾水摸魚
近日,廣西國發(fā)林業(yè)造紙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安明明、廣州市白云農工商聯合公司原總經理張新華等“國企掌門”貪腐案接連曝光,為防范國企腐敗敲響了警鐘。
這些年,一些國企“窮廟窮和尚”,卻產生了不少“富方丈”,個中原因值得深思。國有企業(yè)改革、改制往往是這些“富方丈”渾水摸魚的契機。而部分國有企業(yè)經營管理松懈、財務運作混亂,也給貪腐者在客觀上創(chuàng)造了可乘之機。一些企業(yè)負責人借改制之機侵吞、挪用、私分國有資產,自賣自買、賤賣賤買,通過乾坤大挪移的手法瘋狂蠶食企業(yè)、挖空企業(yè)的現象令人發(fā)指。
新一輪國企改革大幕已經開啟,改革涉及面廣、內容龐雜、難度非常大,比上一輪以轉制為主要內容的國企改革觸及更深層利益,也有可能被貪婪者視為“最后的晚餐”。因此,國企發(fā)展混合所有制,尤其要提防貪腐者“渾水摸魚”竊取國有資產、中飽私囊,防范改革中出現新一輪國有資產流失。
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應強化頂層設計,扎好防范國有資產流失的“籬笆”,預防和嚴厲懲治腐敗。應加強對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jiān)督,增強監(jiān)督的相對獨立性、權威性和有效性;應完善國有資產轉讓的價格形成機制,強化信息披露,加強評估監(jiān)管,實現陽光化、透明化操作,可以考慮引入責任終身追究制,給所有相關責任人戴上“金箍”;不應搞“盆景”和政策“洼地”,不搞“一哄而上”、不“一刀切”,要因企制宜、一企一策,成熟一個、審議一個、實施一個,不越過法律法規(guī)“紅線”,不碰國有資產流失“底線”;在能源、礦產等重要戰(zhàn)略性資源產業(yè),更要強化監(jiān)管。
國有資產是人民共有的財富,管好用好這些資產,既是人民賦予政府的重大責任,也是建設廉潔政府的基本要求。涉及國有資產監(jiān)管的部門應當好看門人,決不能讓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成為某些人渾水摸魚的池塘。
編輯:羅韋
關鍵詞:渾水摸魚 國有資產 國企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