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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借調亂象:被長借者皆領導親屬 成準公務員捷徑
原標題:干部借調亂象:被長借者皆領導親屬 成準公務員捷徑
借調一般是指編制在原單位、被借調到上級或主管單位短期工作的行為。借調作為一種非正式的人才交流和公務協(xié)助方式,存在一定合理性,但在目前在一些地方,由于借調本身的諸多不確定性與隨意性,一些人成功將借調變?yōu)橄蛏习l(fā)展捷徑,另一些人則在被借調中苦苦掙扎。亂借之風在一些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中越刮越大,不僅對行政管理和依法行政造成影響,甚至因借調而產(chǎn)生各種腐敗現(xiàn)象。
網(wǎng)友熱議借調“眾生相”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嚴格控制機構編制,推進機構編制管理科學化、規(guī)范化、法制化。但由于各種原因,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機關都大量存在各類借調人員。據(jù)報道,2014年湖南省僅清理省直機關一年以上借調人員就達1100多人;山西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清退借用人員1632人;一些國家部委機關正式員工和借調人員之間比例甚至達1:2以上。
作為游離于公務員法之外的一種干部使用方式,借調干部相對隨意、不確定,少數(shù)人成功將借調變成了向上的捷徑,大部分人則在借調到期之后又不得不回到原單位。借調人員之多出乎人們意料,借調中的種種喜怒哀樂更引發(fā)網(wǎng)民熱議。
借調有前途,有關系的才能被借調
網(wǎng)友“老李”:想去大機關,又沒有編制,有權的人走“曲線救國”。
網(wǎng)友“禹水”:貴州某鎮(zhèn)剛考來一個公務員,還沒過見習期就直接到市級單位上班去了,不曉得他家關系有多大。
網(wǎng)友“蘆薈”:借調,不公平,許多借調的都是有關系的。那些本可以在競爭中獲勝的人卻失去機會。
被借調的人,只有干不完的工作
網(wǎng)友“HAPPEN”:借調的人干得工作更多,甚至獨當一面,但好事跟他們沒有關系,只有干不完的工作。體制內一部分人無論是在工作能力還是在個人素質上遠不及借調的人。
網(wǎng)友“生生不息”:現(xiàn)在基層單位的活全由借調人員干。
網(wǎng)友“孤狼獨舞”:不是每個人都想被借調的。加班的是借調人員,值班的是借調人員,獎勵榮譽卻與借調人員一點關系都沒有。
借調費用是大問題
網(wǎng)友“MARIAN脫”:我們系統(tǒng)每年從市縣級借調一人到中央某部委,一人一年所有費用都由地方負擔,一年最少十萬元。還有的人借而不調,既享受借調單位的權力紅利,又享受原工作的各種補貼。
借調不僅僅存在于政府部門
網(wǎng)友“王富貴”:借調現(xiàn)象不僅僅發(fā)生在政府部門,在醫(yī)療領域同樣存在。
大量借調干部負面影響不可小覷
記者了解到,近年來,各地一直在清理借調人員,但各種借調亂象依然愈演愈烈。
網(wǎng)友“石飛”在文章“借調背后玄機多”中稱:我在機關數(shù)十年,已經(jīng)記不清各級黨委政府就清理借調人員問題發(fā)了多少次“紅頭文件”,搞了多少回“專項清理”了,幾乎年年都要吆喝一回。吆喝歸吆喝,行動歸行動。有的應付一下,把人趕了回去,風頭一過,很快又找回來。
“石飛”認為,一些機關事業(yè)單位本來并不缺人,為什么還熱衷于借人甚至私招亂雇呢?一是懶政,抓外人頂差,自己圖輕松,所謂“臨時的干活,在編的休養(yǎng)”;二是被長借或私招亂雇者,基本上都是單位頭頭腦腦的親屬和“關系戶”,他們以此作為“特權就業(yè)”和當“準公務員”的捷徑;三是領導將此作為斂財之道,不少被借、雇的人,都是花了大錢的。一個朋友的孩子進某局干“假秘書”、“準公務員”,進門禮少不了,之后逢年過節(jié)都要上貢。
在今年兩會上,全國政協(xié)委員,民進上海市委副主委胡衛(wèi)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由于缺乏必要的激勵及監(jiān)督機制,一些政府公務人員對本職工作敷衍了事。于是,一些司局處室便從下級單位抽調業(yè)務骨干,來完成理應由本部門人員完成的工作任務,出現(xiàn)人浮于事與大量借調人員并存的現(xiàn)象。”在胡衛(wèi)看來,借調作為一種特殊的機關工作人員流動方式,雖然存在一定合理性,但太過隨意,背離了行政機構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的基本方向。”
胡衛(wèi)認為,借調亂象的危害,主要表現(xiàn)在四個方面:
首先,助長了讓下級機關分攤人力成本的不正之風。借調單位不用給被借調人員發(fā)工資和福利,或者只承擔與正式員工相比較非常少的工資和福利,而且無須或只需較少承擔培養(yǎng)責任,相當于近乎無償占用了被借調單位的人力資源,導致行政成本增加。
其次,加劇了上下級機關之間不正常的資源交易。被借調單位通過借出人員,與上級機關保持了較密切的信息往來和資源共享關系,有的單位為了獲得升格、評獎或項目申請上的便利,不惜走后門、拉關系也要向一些權力部門“送人”。調查顯示,45%的受訪者認為,借調“容易引起借調決策者的權力濫用甚至是權錢交易等腐敗現(xiàn)象”。
第三,干擾了原單位各項正常工作的順利開展。借調人員不在崗工作,原單位仍然支付工資和一定的獎金。同時,借調人員占有編制,原單位想進新人員也不可能。更有些上級機關借調人員較為隨意,沒有任何手續(xù)就借調,甚至只是一句話就要人,嚴重干擾了下級機關的正常工作。
第四,影響了被借調人員的正常成長。有的政府機關借調下級機關或事業(yè)單位的干部,并不是用來完成臨時性任務的,而是長期從事一般性的工作。對這部分被借調人員來說,工資、職務等都在原單位,但在原單位根本談不上工資晉級、職務晉升、考核獲獎,職業(yè)生涯發(fā)展和工作積極性很受影響。
避免“非必要借調”蔓延
目前,有的黨政機關借調下級機關或事業(yè)單位的干部并不是用來完成臨時性的工作或項目,而是長期使用借調干部從事一般性的工作。在許多情況下,“借調就是各部門一把手的權力”,“沒有制度的約束必然導致借調的隨意性”。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許光建教授認為,在舉辦某些重大的體育文化賽事或活動時,借調是必要的、合理的,但是除此以外大量存在的借調是不應鼓勵的,并且應該嚴格限制。如何避免這類一般性借調的產(chǎn)生和蔓延呢?
首先,就是要正確界定各級政府部門的職能,不能鼓勵政府部門隨意擴大職能,有些職能應放權給非政府機構或中介機構,大力發(fā)揮他們的作用。
第二,要認真核定各個政府機構的編制,以事設崗,以崗定人,“一個蘿卜一個坑”,努力做到工作量負擔合理均衡,避免長期性的加班加點,要重視干部,特別是工作骨干的身心健康。
第三,要建立“能進能出”的機制,對那些因各種主客觀原因不能勝任公共管理工作的人員,要建立退出機制,鼓勵他們到適合自己個人發(fā)展和成才的地方去工作,對那些適合上級機關工作的人員要通過正式途徑依法積極進行考錄或調動。
第四,要加大單位內部的人才考評工作,發(fā)現(xiàn)人才,使用人才,使那些能力強、素質高的人能夠進入領導的視野,走到群眾的面前,使能干事的人可以干更重要的事,不可埋沒人才,“燈下黑”。
第五,加強公共管理人才培訓工作,積極鼓勵在職干部參加各種形式的培訓項目,例如目前流行的公共管理碩士(MPA)教育就是培養(yǎng)公共管理人才的比較規(guī)范的項目。通過培訓,可以提高干部的能力和素質,有利于提高管理工作水平,也有利于承擔新的工作。
第六,黨政部門要積極接受大學生或研究生的社會實習,特別是鼓勵他們承擔那些短期性、事務性和專業(yè)性強的工作。這樣做,既有利于黨政部門順利完成那些重大活動,彌補臨時性的編制不足和“人”“事”失衡,也有利于為國家培養(yǎng)理論聯(lián)系實際的高素質人才,是一項多贏的、利國利民的工程,也是解決借調的重要之策。
中國人民大學楊建順教授則極力強調通過法律手段解決借調難題。“對借調公務員實行依法規(guī)制,首先應當制定和完善相應的法律規(guī)范,統(tǒng)一確立借調的基本制度,并通過一系列的程序、標準和準則,甚至通過必要的授權立法,全面建立和完善借調的相關法律規(guī)范。”(半月談網(wǎng)原碧霞 部分資料綜合新華每日電訊、人民論壇等報道)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干部借調 亂象 捷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