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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制公務員之困緣于制度設計問題
原標題:向秋:聘任制公務員之困緣于制度設計問題
3月17日,北京市人社局公布,面向全國公開招聘聘任制公務員2名。系北京第三次招聘聘任制公務員。(4月13日《新京報》)
聘任制公務員,是指以合同形式聘任的工作人員。與由權力機關直接任命職務的委任制公務員相比,聘任制公務員屬于公務員隊伍中的少數(shù)群體和新生群體。
聘任制公務員存在現(xiàn)實之困。聘任制公務員雖然拿著高薪或與委任制公務員同薪,卻因為沒有晉升通道,“臨時工”思想嚴重,有低人一等的感覺,對未來充滿顧慮,隊伍不夠穩(wěn)定,流失率高。深圳市實行公務員聘任制改革8年來,設立了數(shù)十個聘任制崗位,有47個聘任制公務員與機關解聘,其中46人主動離職。
實行公務員聘任制改革的初衷,是想通過引入市場機制,解決公務員隊伍一潭死水的局面,疏通公務員隊伍的出口,增強公務員隊伍的活力,提高政府工作效率。聘任制公務員存在現(xiàn)實之困,特別是存在無法晉升、流失率高的問題,使實行公務員聘任制的初衷并沒有很好地達到。
聘任制公務員現(xiàn)實之困緣于制度設計問題。當時的制度設計,把委任制公務員與聘任制公務員完全相隔離,聘任制公務員即便工作成績再突出,也沒有晉升的機會,也不會影響到委任制公務員的晉升。聘任制與委任制公務員雖在一起共事,或成為上下級關系,但由制度設計問題和身份上差異,使得雙方在協(xié)調配合上難以順暢,雙方關系始終面臨著尷尬局面。
在制度設計上需統(tǒng)籌考慮兩類公務員的關系。實行聘任制的根本目的是要起到“鯰魚效應”。要達到“鯰魚效應”,首先得把生性好動的鯰魚與喜好安靜平穩(wěn)的沙丁魚放在一起,才會產(chǎn)生激勵的效果。同理,對于聘任制與委任制兩類公務員,需同等對待,使二者具有同等的成長機制,給予同等的地位、同等的晉升,才能激發(fā)二者的活力,產(chǎn)生互相激勵的作用。對于聘任制公務員,打通其晉升通道,并非就是對委任制公務員不公平。對委任制公務員,薪酬高的聘任制公務員崗位,也可向他們敞開大門。兩類公務員的身份隔閡,不是不可以打破。
公務員聘任制試點已經(jīng)8年,有關方面需認真分析聘任制公務員現(xiàn)實之困的成因,解放思想、更新觀念,特別要在制度設計上勇于改革創(chuàng)新,使其現(xiàn)實之困不復存在。
編輯:水靈
關鍵詞:公務員 聘任制 制度 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