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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反傳銷組織是司法機關的尷尬
據(jù)新京報報道,廣西男孩李楠被騙入傳銷窩點,在心理防線快被攻破時,大學好友們湊了一萬六千元,委托反傳銷人士將他救出。這一報道將民間反傳銷組織的運作方式進行了詳細呈現(xiàn)。而據(jù)報道,中國民間反傳銷協(xié)會至今沒有正式在相關部門登記注冊,懸殊的收費標準,再加上不合法的身份,帶來了質(zhì)疑與風險。
以“鼠窩撈人”與“反洗腦”為主營業(yè)務的反傳銷協(xié)會,并不是第一次在媒體上出現(xiàn)。而如果以“傳銷”或“反傳銷”為關鍵詞在微博上搜索,可以看到很多擔憂自己的親朋進入傳銷窩的人,“艾特”各種各樣的反傳銷組織,希望這些組織能幫親朋“逃出生天”。
寄生于傳銷活動上的反傳銷組織,能深耕十余年, 足見反傳銷需求之旺盛。這種需求,沒有被反傳銷組織的“灰色身份”、看起來昂貴的“撈人”價碼以及部分組織“以暴制暴”的解救方式嚇跑,反而隨之衍生出一個“新行業(yè)”。雖然,“民間反傳第一人”李旭形容其為“一個本不該存在的行業(yè)”。
而人們之所以求助于反傳銷組織,有的是尋求司法救濟無果后的無奈之舉,比如報道中的李楠,被騙進傳銷后,其同學最初報警,但警員表示,信息太少,沒辦法找人,他們只能求助于反傳銷組織;有的則是對公力救濟的不信任。這種民間私力救濟的存在,恰恰反證了公力介入的缺失。因司法懲戒“老賴”不力而形成的民間討債公司是如此,而由于當?shù)貙麂N打擊力度不夠而產(chǎn)生的反傳銷組織亦是如此。
再加上,新時期的傳銷活動,還會通過洗腦對傳銷者在精神上進行控制。就算當?shù)鼐接帽M全力解救,恐怕也沒有辦法再承擔其“反洗腦”的重任了。這時候由曾經(jīng)身陷傳銷組織,了解傳銷組織洗腦方式的人們,來進行“反洗腦”,在人們看來,未嘗不是一種補益方式。
游走于灰色地帶的反傳組織究竟能走多遠?而無法面面俱到,甚至已不能適應新型傳銷的公力救濟,該如何改進?這兩個問題,不能成為蹺蹺板兩頭的大石頭。揭示反傳組織的問題和亂象,為的是不讓其野蠻生長,跨過法理界限;但我們更不希望的是,公權(quán)力部門一方面無法全面打擊傳銷,一方面卻以“一刀切”的方式對民間自生力量進行打擊。
如何更好地協(xié)調(diào)公力救濟和私力救濟之間的關系,是一個復雜的命題。就像李旭希望的那樣,政府職能部門與反傳組織能否攜手,制定出統(tǒng)一的規(guī)范和救助標準,將這股民間自生力量納入合法化的軌道,確實值得好好展望。
□阿曼(媒體人)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民間反傳銷組織 “鼠窩撈人” “反洗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