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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媽媽未婚先育致孩子成“黑戶” 花5年半尋生父
悅悅終于有了戶口,能跟好朋友笑笑一樣 “戴上小黃帽”,去離家只有幾百米遠的一所實驗小學上學了。
為了女兒悅悅的這個戶口,于軍繳納了4萬元的社會撫養(yǎng)費。事實上,這筆罰款,于軍足足盼了5年半。
6年前,因為未婚先育,于軍被街道計生科告知要繳納一筆社會撫養(yǎng)費,這同時是悅悅落戶的前置條件。
在相當長一段時間里,她不能理解,僅僅因為沒有選擇婚姻,女兒就要成為一名“超生者”,并因此丟掉女兒落戶的權(quán)利。
然而,為了女兒的上學和生活,她一度選擇妥協(xié),用一筆罰款換一張戶口。
但按照程序,繳納社會撫養(yǎng)費的前提是提供生父信息及親子鑒定證明――悅悅8個月大的時候,孩子的生父見了于軍最后一面,便從此銷聲匿跡。
為了尋找孩子的生父,于軍幾乎窮盡了辦法。她在報紙上登《尋人啟事》,打電視臺的熱線,在微博上求助。她甚至聘請律師起訴對方,卻因缺乏立案依據(jù)不被立案。最絕望的時候,于軍甚至想過報警,“告他強奸”。
找不著男方,她連“被罰款”的機會都沒有。不過,她還是一趟趟跑著街道的計生科和區(qū)計生委,為有朝一日能獲得一張罰款單而做著準備。
去年5月,眼瞅著6歲的悅悅就要上小學了,于軍終于提起行政訴訟,起訴區(qū)公安局和計生委。
她加入了一個幾百人的QQ群,里面大多是像悅悅一樣的計生黑戶的父母,“最大的一個已經(jīng)18歲了”。
有人給她出主意,一定要等到5月1號才起訴,那天是新修改的《行政訴訟法》開始實施的時點,新法規(guī)定:行政機關(guān)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干預(yù)、阻礙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起訴提起一個多月后,于軍終于等來了“罰4萬元”的通知,悅悅有了戶口。
1月14日,國務(wù)院發(fā)文,全面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中國或?qū)o黑戶”的大標題出現(xiàn)在各媒體上。當天,于軍接到好幾個朋友的電話,聽到對方興奮的聲音,她很淡然,雖然付出4萬塊,可畢竟悅悅有了戶口能上學,“跟他們(計生工作人員)磨了六年了”。
于軍的QQ群里,當天前所未有地火爆。然而群里的擔憂并沒有消失,“政策有了,各地啥時候能給辦誰也說不準?!薄岸颊f‘不繳納社會撫養(yǎng)費不讓上戶口’沒法律依據(jù),可到了地方還不是不給上戶口!”
編輯:曾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