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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冠軍代表:嚴厲打擊長江非法采砂
新華社北京3月13日電(記者皮曙初、梁建強)近年來,長江非法采砂現(xiàn)象屢禁不止,嚴重破壞長江航道,危及航行安全,威脅長江生態(tài)。全國人大代表、交通運輸部長江航務管理局局長唐冠軍建議,對在長江非法采砂嚴重破壞航道危及航運安全的行為,應以破壞交通設施罪定罪量刑,嚴格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唐冠軍介紹,受利益驅使,大量非法采砂行為人在長江禁采區(qū)甚至主航道內非法采砂,采砂過程中拋棄的廢石棄渣直接堆到河道里形成砂堆影響航行,并致使長江流態(tài)紊亂,航道條件惡化。
非法采砂船為躲避打擊,常采用晝伏夜出的方式,在盜采作業(yè)時也沒有警示標識,使過往船舶面臨撞船傾覆危險。據有關部門統(tǒng)計,2012年,登記在冊的長江水上交通事故,超過70%涉及非法采砂,死亡失蹤人數占比高達42.1%。
非法采砂使國家投入巨資興建的丁壩、護岸等航道整治建筑物地基被掏空、垮塌和損毀。長江干線戴家洲水道,國家投資2億多元建設的航道護坡護岸工程,被非法采砂挖得千瘡百孔。
唐冠軍說,國務院《長江河道采砂管理條例》頒布后,水利部和交通運輸部建立了加強長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機制,會同沿江省、市政府組織水行政執(zhí)法部門和長江海事、航道、公安機關,采取專項聯(lián)合執(zhí)法治理非法采砂行為。但長期以來,行政機關只能將非法采砂行為責任追究停留在行政處罰上,形成了非法采砂獲利巨大但違法成本十分低的局面,導致不法分子趨利而動、暴力抗法甚至腐敗尋租。
唐冠軍認為,非法采砂嚴重破壞長江航道、危及航行安全的行為,已構成破壞交通設施罪,應以破壞交通設施罪,嚴格追究其刑事責任。但在實踐中,對破壞航道程度的界定量刑缺乏可操作性的法律依據,檢察院無法對此類案件提起公訴。
他建議,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據《刑法》規(guī)定,明確將非法采砂嚴重破壞長江航道、危及航行安全的行為按破壞交通設施罪定罪,對其法律量刑適用問題作出司法解釋,以滿足司法操作的需要,依法保護長江航道,保護長江生態(tài)環(huán)境。(完)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唐冠軍代表 嚴厲打擊 長江非法采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