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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情侶殺母被判無期 法官:"功課好"可免死
蔡京京(右一)和男友曾智忠(右二)殺母拋尸(左圖為拋尸地)
據(jù)臺媒報道,2012年,臺灣女子蔡京京和男友曾智忠曾殘忍地殺害蔡母并拋尸海邊,在一、二審中,蔡京京被判處無期徒刑,曾智忠被判處死刑。但在今年1月,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以下簡稱花蓮高分院)法官卻認為曾智忠還有教化的可能,撤銷其死刑,改判無期徒刑,原因是他30年前在校期間“功課好”。今年5月4日,花蓮高分院再次駁回上訴,堅持判曾智忠無期徒刑。
2000年,蔡京京在新西蘭留學時認識了曾智忠并交往為男女朋友。蔡、曾二人2010年返臺后,沒有固定工作及穩(wěn)定收入,全靠蔡京京父母接濟。后來蔡父看不下去,與女兒劃清界線,蔡母陳誼仍私下塞錢給女兒,但反對女兒和曾智忠交往。
耗盡積蓄后,蔡京京和曾智忠先后共同到超市、賣場竊取食品,蔡京京因而被羈押于臺北女子看守所。在此期間,曾智忠接著到便利商店及屈臣氏竊取泡面與生活用品,他將生活的不順遂都歸罪于陳誼。
蔡京京經(jīng)釋放后,曾智忠多次慫恿蔡京京道:“必須把你媽除掉,命運才能變好?!碑敹嗽俅蜗蜿愓x借款遭拒之后,曾智忠萌生了殺害陳誼的想法。2012年5月1日中午,蔡京京用鑰匙開門,進入陳誼住處,曾智忠戴手套持電擊棒電暈正在午睡的陳誼,再用膠布黏貼口鼻,用鐵絲纏頸絞殺陳誼。而蔡京京全程冷眼旁觀男友殺害自己的母親。
曾智忠隨后將尸體捆綁并放入黑色大型垃圾袋,再放入附有輪子的旅行袋內(nèi),載運至花蓮縣豐濱鄉(xiāng)新磯隧道附近斷崖棄尸。
2012年5月4日,臺灣花蓮縣豐濱鄉(xiāng)貓公溪出??诎l(fā)現(xiàn)一具女性浮尸,死者手腳被繩索捆綁、頸部纏繞鐵絲,分析為他殺。臺灣警方查出死者是住在臺北市的55歲婦人陳誼,并鎖定嫌犯為死者的女兒蔡京京(時年31歲)和男友曾智忠(時年50歲)。
兩人被捕后,在審理時,蔡京京、曾智忠始終不認罪,還曾誣陷蔡父才是殺人兇手,多次出庭均桀驁不馴,甚至拿著六法全書幫法官、檢察官“上課”。
2014年5月9日,蔡京京和曾智忠在看守所登記結(jié)婚,當時蔡爸爸得知女兒一意孤行,非常氣憤:“用這種事情來報答她媽媽,真的是太可惡了!”
在一審和二審中,蔡京京因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被判無期徒刑;曾智忠則因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
不過,今年1月的審理卻是一個轉(zhuǎn)折點?;ㄉ徃叻衷悍ü僬J為,蔡京京經(jīng)診斷為精神分裂性人格疾患,并有反社會人格傾向,其精神分裂性人格疾患的主要癥狀為多疑、妄想,無法遵守法律規(guī)范。
另外,法官根據(jù)曾智忠在高中時期德育及群育方面成績優(yōu)良、大學時操行成績亦良好,1987年至1994年間任職航發(fā)中心期間,因執(zhí)行計劃或計劃試驗有功、設(shè)計績優(yōu)及一般功績,記嘉獎1次者共5次、嘉獎2次者共4次,并記功1次等情形,認定他仍有教化的可能。因此蔡京京部分維持原判,曾智忠則改判無期徒刑。
在今年5月4日的審理中,花蓮高分院駁回上訴,維持曾智忠無期徒刑的判決。
此舉在臺灣引起軒然大波,臺灣“法務(wù)部長”羅瑩雪5日上午受訪表示,這個理由不充分,也有點奇怪:“難道以后功課好的人就可以為所欲為嗎?”
臺灣中央警察大學退休教授葉毓蘭在臉書發(fā)文表示,臺灣的法官很有佛心,為了要幫被告找生路,有很多充滿創(chuàng)意的見解;但是法官的判決書,“令人不禁為臺灣的司法信心捏一把冷汗”。
大陸網(wǎng)友又一次被刷新了世界觀:學霸就可以免死?那清華北大豈不是從此沒有死刑犯?
編輯:曾珂
關(guān)鍵詞:臺灣情侶殺母被判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