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12日電 記者12日從民政部獲悉,財政部、民政部11日向安徽、湖北、湖南、貴州4省安排5.6億元中央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用于前期暴雨洪澇災害受災群眾緊急轉移安置、過渡期生活救助、倒損住房恢復重建補助和向因災遇難人員家屬發(fā)放撫慰金,支持做好受災群眾生活救助工作。(完)
編輯:王瀝慷
關鍵詞:財政部 民政部 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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