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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慰安婦拒領日本“治愈金” 要求日承擔法律責任
原標題:韓慰安婦拒領日本“治愈金” 要求日承擔法律責任
韓國外交部25日說,將向在世原“慰安婦”和已故原“慰安婦”家屬發(fā)放由日本政府出資的總計10億日元(約合996萬美元)“治愈金”。一些在世的原“慰安婦”當天表示拒絕,認為日本政府既沒有承擔法律責任,也不愿作出正式賠償。韓國主要的原“慰安婦”支援團體24日重申拒絕“治愈金”。
在世“慰安婦”每人可領1億韓元
韓國外交部發(fā)言人趙俊赫25日在新聞發(fā)布會上說,根據(jù)兩國去年12月28日達成的協(xié)議,日本政府向其在韓設立的“和解與治愈基金會”轉(zhuǎn)賬這10億日元后,韓國政府將以現(xiàn)金形式向每名在世原“慰安婦”發(fā)放1億韓元(8.96萬美元),向已故原“慰安婦”家屬發(fā)放2000萬韓元(1.8萬美元)。
日韓“慰安婦”問題協(xié)議達成時,韓國共有46名原“慰安婦”在世,登記后去世的原“慰安婦”199人。截至本月,又有6名老人去世,幸存者只剩40人。
韓聯(lián)社援引一名外交部官員的話報道,發(fā)給每名原“慰安婦”或已故原“慰安婦”遺屬的具體金額可能因人而異,考慮個人需求,可以分期發(fā)放,也可以一次性領取。
這名官員稱,以現(xiàn)金而非其他形式的方式向原“慰安婦”提供援助,并且不限定使用范圍,“相當有意義”。趙俊赫說,其余大約20億韓元(180萬美元)將用于幫助所有受害者的項目,包括醫(yī)療和看護。
按照韓國外交部的說法,發(fā)放現(xiàn)金是為了“恢復‘慰安婦’受害者的名譽和尊嚴,治愈她們的傷痛”。
“補償”還是“賠償”存分歧
然而,自去年年底達成協(xié)議以來,日本一再強調(diào),日本政府在“慰安婦”問題上沒有法律責任,“治愈金”并非“賠償金”。
首爾一處“慰安婦”受害者“分享之家”的主管安辛權(音譯)25日接受法新社采訪時說,“日本把這些錢視作人道主義援助,而不是法律賠償”,因此,在這處“分享之家”居住的10名原“慰安婦”不會領取。
安辛權說,韓國政府試圖通過給在世原“慰安婦”比過世者更多的錢來“安撫”老奶奶們。
前一天,在日本駐韓大使館外的“周三集會”上,原“慰安婦”支援團體“韓國挺身隊問題對策協(xié)議會”常任代表尹美香重申拒絕日本政府提供的10億日元。
日本共同社報道,尹美香批評韓日“慰安婦”問題協(xié)議,說日本不承認強征“慰安婦”是戰(zhàn)爭犯罪,既沒有官方道歉也沒有法律賠償?!绊n國政府為了10億日元就把我們的訴求給賣了?!?/p>
一名不愿公開姓名的韓國外交部官員承認,就這筆錢到底是“補償”還是“賠償”,日韓兩國政府存在分歧。但他表示,受現(xiàn)實所限,韓國政府認為現(xiàn)在這種方式對時日無多的原“慰安婦”最有利。
受害者要求日本承擔法律責任
韓聯(lián)社分析,日本堅稱這筆錢不是“賠償”,目的顯然是撇清任何法律責任。而許多“慰安婦”受害者要求日本明確承認為強征“慰安婦”擔負法律責任。
日韓“慰安婦”問題協(xié)議的另一大爭議點,是日本要求韓方移走民間團體安放在首爾市中心日本駐韓大使館門前的“慰安婦”少女紀念雕像。韓方堅稱,雕像是民間團體設立,韓國政府無權干涉,日方不得把雕塑遷移與“治愈金”轉(zhuǎn)賬掛鉤。
韓國外交部發(fā)言人趙俊赫說,“少女雕像是由一個民間團體建造,因此政府沒有權力下達任何命令”。但他同時表示,韓方同意盡量就搬走雕像事宜與相關團體商量。
不愿公開姓名的外交部官員說,兩國先前就落實“慰安婦”問題協(xié)議進行磋商時,韓方說現(xiàn)在不是討論少女像搬遷的時候,日方對此表示接受。盡管少女像問題仍未解決,日本將在近期向“和解與治愈基金會”轉(zhuǎn)賬那10億日元。
“慰安婦”問題困擾韓日關系多年,日本先前一直拒絕向“慰安婦”受害者道歉和賠償。盡管兩國達成了旨在一勞永逸地解決“慰安婦”問題的協(xié)議,韓國國內(nèi)對此仍有相當不滿。批評者說,協(xié)議匆匆達成,沒有充分征求受害者和公眾的意見。
對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去年12月與韓國總統(tǒng)樸槿惠通電話時以首相名義作出的道歉,一些原“慰安婦”和韓國民眾懷疑其是否誠心,并認為這一道歉并不正式。
上月28日,“和解與治愈基金會”在首爾成立時遭遇“慰安婦”受害者支援團體抗議。基金會理事長金兌玄被一名男子噴射辣椒水,立即被救護車送往醫(yī)院治療。
胡若愚(新華特稿)
編輯:王瀝慷
關鍵詞:慰安婦 日本 治愈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