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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張家界原副市長程丹峰利用影響力受賄案一審開庭
中新網(wǎng)長沙9月8日電(記者 傅煜)經(jīng)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湖南省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8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湖南省張家界原市委常委、副市長程丹峰利用影響力受賄案一案。
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程丹峰于2008年至2012年期間,利用其岳父蘇榮擔任中共江西省委書記的職權(quán)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廖慈祥、范小清、上官建國(均另案處理)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三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947.6萬元、港幣10萬元。
庭審中,公訴機關(guān)出示了相關(guān)證據(jù),被告人程丹峰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zhì)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fā)表了意見,被告人程丹峰還進行了最后陳述。新聞記者及各界群眾60余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結(jié)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完)
編輯:玄燕鳳
關(guān)鍵詞:湖南張家界原副市長 程丹峰受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