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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雞蛋標價15.9元結賬卻變17.9元
商家賣貨,必須明碼標價。日前,長春市民王先生發(fā)現,在沃爾瑪超市臨河街店購買標價每盒15.9元雞蛋,結賬時卻多收了2元錢。對此,沃爾瑪超市負責人表示,標簽錯誤是由于理貨員工作疏忽造成,愿意進行賠償。
消費者
雞蛋“低標高賣”
9月6日長春市民王先生向新文化反映,9月1日他在臨河街上的沃爾瑪超市購物時,看到雞蛋在促銷。價牌標注著“神丹雞蛋”每盒15.9元。他覺得很劃算,便買了一盒。可結完賬,一看收銀小票,卻發(fā)現實際價格變成了17.9元。
“這次我只買了兩樣東西,所以對雞蛋價格記得特別清楚?!蓖跸壬s緊返回超市,在柜臺上拍了一張標簽和收銀小票的照片,隨即與超市工作人員理論,希望得到一個合理的解釋。工作人員解釋稱,價牌擺放錯了,愿意拿8個雞蛋作為差價賠償。但王先生卻不認可這樣的解釋。
“價牌上醒目標注著價格,而且只有一種雞蛋,怎么會擺放錯?”他認為,超市有低標高賣、價格欺詐的嫌疑。
采訪中,該超市姜經理對新文化記者表示,他們已經接到王先生的投訴,經核查顧客所反映的情況屬實,“當時一款標價15.9元的雞蛋搞促銷,擺在神丹雞蛋旁邊。但促銷雞蛋賣光后,神丹雞蛋促銷員為把堆頭攤開,想讓雞蛋看起來顯眼,沒能及時撤下原來的價簽,從而讓消費者產生誤解。確實是我們的失誤,今后一定會加強管理,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fā)生?!苯浝碚f,當時客服人員向王先生致歉,想與他商定補償方案,但他都沒有接受。姜經理表示,愿隨時跟王先生協商解決此事。
消協說法
價格欺詐最低賠500元
針對以上情況,省消協工作人員稱,商品標簽價格與結賬價格不符,其實已經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商家應該承擔相應責任。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規(guī)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3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計算?!?/p>
針對部分超市價簽不規(guī)范的現象,消協工作人員認為,消費者在購物時,要注意標簽和價簽內容,特別要留意商品的名稱、價格等信息。在結賬時,要及時核對購物小票,看實際收款與標價是否一致,保留好購物小票或收據,以及商家的宣傳廣告等資料,以便出現糾紛時作為維權的證據。
走訪
促銷導致價簽頻頻出錯
新文化記者走訪長春幾家大型超市后發(fā)現,很多超市標簽上的商品要么價簽缺失,要么標簽沒有對應實際的商品,亦或是商品價簽單位數量含糊不清。甚至還有促銷商品在過了促銷期后,促銷標簽并沒有及時更換,直接對消費者產生一種誤導,出現低價標、高價賣的現象。
在亞泰大街一家大型超市,三種不同類別的袋裝大米堆放在貨架上,可這些袋裝米下面卻同時出現了5個價簽,而這些價簽上所標部分袋裝米的名稱在貨架上根本找不到。
而采訪中,有超市工作人員認為,標簽出錯的現象司空見慣?!俺欣锏臇|西那么多,不可能保證所有商品都按照標簽的位置擺放,而物品之間的替換率很高,當新產品出現時,這些價格牌不一定能全部及時更換。”一位超市工作人員說。
行業(yè)
超市可贈商品平息糾紛
近年來,由于商品標價出錯而導致的消費者與商超之間糾紛頻繁發(fā)生,為此中國連鎖協會推出《超市收銀價格檢驗指南(試行)》。
連鎖協會相關負責人介紹,協會曾對200個城市的491家門店開展商品價格檢驗樣本分析,發(fā)現國內超市價簽差錯率比歐美國家政府對超市商品價格檢查的平均差錯率千分之五要高,這反映出我國超市管理水平的差距。
面對高差錯率,消費者認為是商超方面故意為之,欺騙消費者;而商超方面則表示超市經營的商品一般在萬種以上,且促銷活動頻繁,手工調換價簽容易出錯。所以協會提倡,超市盡量與購物者協商解決,包括向購物者贈送商品平息糾紛。
鏈接
這類糾紛其他國家如何解決
據了解,在美國如果某商品貨架價格與收銀價格不符,超市通行的做法是按照低價出售該商品。購物者和執(zhí)法者都認為這是超市管理的失誤,損失應由超市自行承擔。在澳大利亞,行約行規(guī)對此類問題做出約定:如果商品單價500澳元以下,購物者將免費獲贈一件。從實際操作情況看,購物者和超市都愿意接受這樣的解決方案。在英國、法國,該類糾紛通常由店方與購物者協商解決。
編輯:王瀝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