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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鐵現(xiàn)升級版“乞討路費”,可用微信轉賬
原標題:上海地鐵現(xiàn)升級版“乞討路費”,可用微信轉賬:警方查證實為團伙詐騙
她在當天四處找人“借”5元車費,實際上微信中收入顯示已“借”到160元。她與同伙以這樣的方式,三天就賺了3000余元。
“我來上海旅游,錢包被偷了,能不能借點路費啊,5元就好,多的不要。”這樣的場面是否似曾相識?過去歲末年初,地鐵站、商圈周邊時可見這樣的身影,反復表示只需幾元“車費”。12月21日15時許,軌道交通徐家匯站的站廳內,一名女子“升級”了這一“乞討”方式,直接使用微信轉賬。然而警方查證后發(fā)現(xiàn),該女子可不是僅僅需5元“車費”,而是以此為由進行詐騙。
12月21日15時許,軌道公交徐家匯站治安派出所巡邏民警發(fā)現(xiàn)站廳內有一名女子正在以這樣的方式乞討。而近期上海軌道區(qū)域內發(fā)生了不少類似的情況,尤其是在客流量較大的車站。一些人聲稱是“借”幾元車費,承諾一定會“還”,然而這些錢幾乎全部有去無回。
民警當下判斷,該女子很可能涉嫌以此為由進行詐騙,于是上前盤查。面對民警詢問,向乘客“借錢”的女子閃爍其詞,于是民警將其帶入警務室進行進一步詢問。
經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承認自己虛構錢包丟失,向過往乘客討要路費回家,并答應會及時歸還。而被害人則通過微信轉賬的形式將錢轉給王某某。
民警翻看王某某的手機記錄取證時發(fā)現(xiàn),她在當天四處找人“借”5元車費,實際上微信中收入顯示已“借”到160元。此外,她還與同伙,以同樣的方式于12月16日、17日、20日共騙取7名被害人3000余元。
根據王某某供述,民警在一旅館內將其他3名同伙抓獲。經審訊,嫌疑人姜某、張某、王某、王某某均承認多次結伙實施這樣的小額詐騙的行為,合計涉案詐騙金額7000余元。目前姜某等4人均被刑事拘留。
為什么這些人會利用微信、支付寶等方式來作案?據了解,這些人主要以小額“借款”來增強欺騙性,不少市民隨身不會攜帶小額現(xiàn)鈔,通過手機支付端更加方便,成功率更高。
為何這些人只要“5元”車費?據悉,這樣的小額“借款”一般人不會拒絕,而且因為金額小,即使有人發(fā)覺被騙也很少報案。此外,這些人選擇在地鐵作案,也是看中這里人流量大、流動性強——綜合這些因素借以逃脫警方的打擊。
軌道公交公安提醒市民,一旦遇到類似情況,請市民加強自我防范意識,并主動與警方聯(lián)系。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上海地鐵 乞討路費 微信轉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