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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將涉農資金整合試點工作推開到全部貧困縣
中新網(wǎng)2月16日電 據(jù)財政部網(wǎng)站消息,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近日印發(fā)《關于做好2017年貧困縣涉農資金整合試點工作的通知》?!锻ㄖ芬螅谌婵偨Y2016年整合試點的基礎上,將試點范圍推開到全部832個國家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和連片特困地區(qū)縣。
《通知》指出,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以下簡稱省)自行確定的其他試點貧困縣,可利用地方各級財政資金自主開展探索。納入整合范圍的中央財政涉農資金,嚴格限制在國辦發(fā)〔2016〕22號文件規(guī)定的中央層面20大項資金范圍內,超出此范圍的應及時予以調整。各地結合實際,明確納入整合范圍的本級財政涉農資金,進一步加大統(tǒng)籌整合力度。
《通知》明確,加快編制2017年資金統(tǒng)籌整合使用方案 。2016年已開展試點的貧困縣和2017年新增試點縣均應編制2017年資金統(tǒng)籌整合使用方案,并按程序報省級扶貧開發(fā)領導小組備案。省級扶貧開發(fā)領導小組應及時將報備的試點貧困縣資金統(tǒng)籌整合使用方案匯總后向有關部門通報,作為各部門加強指導、監(jiān)督問責的重要依據(jù)。各省要督促和指導試點貧困縣加快方案編制工作,2017年方案編制及報備工作在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
《通知》指出,加大資金保障力度和支出進度。各省要加大對試點貧困縣的傾斜支持力度,為整合試點提供資金保障。對于納入整合范圍的各項中央財政涉農資金(含提前下達資金),分配給試點貧困縣的資金增幅不得低于該項資金的平均增幅,資金一律采取“切塊下達”,不得指定具體項目或提出與脫貧攻堅無關的任務要求。試點貧困縣要根據(jù)實際情況,提高計劃整合資金規(guī)模占納入整合范圍資金規(guī)模的比例,做到“應整盡整”。2017年,各省要創(chuàng)造條件加大力度,鼓勵試點貧困縣推動實質整合,即根據(jù)脫貧攻堅實際需要,盡可能將納入整合范圍的各類資金在“大類間打通”、“跨類別使用”。
《通知》提到,要充分發(fā)揮示范帶動作用。各省財政、扶貧部門要對整合試點工作開展經常性調研和督導,及時發(fā)現(xiàn)操作層面遇到的具體問題,分析解決整合試點中的共性問題。著力加強對示范縣的跟蹤指導,總結典型案例,提煉可復制、可推廣的成功模式。通過專題培訓班、工作簡報、媒體宣傳等多種形式,解讀整合試點政策,交流推廣典型經驗。加大對工作成效好、資金使用效益高的試點貧困縣的資金獎勵力度。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資金 整合 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