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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新設個人所得稅處 個稅改革進度有望加快
分析人士認為,作為綜合與分類改革的配套措施,專項扣除勢必同步實施
■本報記者 包興安
為適應稅制改革的推進,財政部近期調整了部分處室機構設置。據(jù)財政部官網(wǎng)最新顯示,財政部稅政司共設9個處室,其中企業(yè)所得稅處、個人所得稅處在列。這兩個處室是由原稅政司所得稅處分拆而來,這被業(yè)內人士解讀為個稅改革加快推進的信號。
中央財經(jīng)大學教授譚云明告訴記者,個稅改革涉及方方面面,前期的準備工作必不可少,是個逐步推進的過程。而財政部新設個人所得稅處,意味著這一改革進程有望提速,而且其配套改革措施也將加快推進。
此前財政部稅政司所得稅處公布的工作職責范圍,主要是負責擬定企業(yè)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稅制改革方案;負責提出企業(yè)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立法計劃等。而在最新公布的財政部稅政司網(wǎng)站工作職能中,與個人所得稅處相關的職責是組織建立健全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tǒng)等。
財政部部長肖捷在今年“兩會”期間表示,目前個人所得稅的改革方案正在研究設計和論證中,總的思路是個人所得稅改革要從中國的實際出發(fā),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方案總體設計、實施分步到位,逐步建立起適合我國國情的個人所得稅制。
肖捷指出,基本考慮是將部分收入項目比如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等實行按年匯總納稅;適當增加與家庭生計相關的專項開支扣除項目,包括有關二孩家庭的教育等支出以及其他專項扣除項目。
分析人士認為,作為綜合與分類改革的配套措施,專項扣除勢必同步實施。受征管條件的限制,專項扣除分步實施可能較為務實,標準扣除在專項扣除不能全面到位之前,考慮到物價上漲帶來了生活成本費用的提高,標準扣除仍有適當調高的必要。
值得注意的是,在個稅扣除方面,我國也進行了一些積極探索。目前有31個城市試點商業(yè)健康保險扣除政策,對試點地區(qū)個人購買符合規(guī)定的商業(yè)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每年2400元,未來還將開展稅收遞延型商業(yè)養(yǎng)老保險試點。
不過,在3月20日公布的《國務院2017年立法工作計劃的通知》中,個人所得稅法(修訂)并未被列入年內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項目和力爭年內完成的項目。同時,《政府工作報告》中也未觸及個稅問題。
業(yè)內人士認為,今年的立法工作規(guī)劃沒有涉及個稅改革問題,并不等于個稅就不進行改革,如果條件成熟,方案仍可能出臺。
編輯:楊嵐
關鍵詞:新設個人所得稅處 個人所得稅處 個稅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