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 要聞
北京海關半年內連破13起走私象牙制品案
新華社北京5月30日電(記者魯暢)記者30日從北京海關獲悉,在去年10月至今年4月底的“國門利劍”行動期間,北京海關緝私局連續(xù)破獲13起走私象牙制品案件,累計查沒走私象牙及其制品528件、59.96公斤。
在其中一起案件中,中國籍男子王某2017年4月21日乘坐聯(lián)程航班由南非出發(fā)抵達北京首都國際機場。提取行李后,王某選擇無申報通道通關,卻在被問及攜帶哪些物品時閃爍其詞。經開箱查驗,發(fā)現王某利用木板隔擋,夾藏象牙制品,且用錫紙包裝,企圖通過偽裝將象牙牙尖3根、象牙牙段1根、象牙制品3件走私入境,逃避海關監(jiān)管。
2016年12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發(fā)布《關于有序停止商業(yè)性加工銷售象牙及制品活動的通知》,要求2017年12月31日前全面停止商業(yè)性加工銷售象牙及制品活動。記者了解到,在有序停止加工銷售象牙的同時,黑市對象牙的需求卻仍舊旺盛,推動了象牙價格再次上漲。
北京海關緝私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偵辦的13起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多為我國赴非務工人員。他們在非洲工作期間,發(fā)現非洲的象牙相對較為便宜,且非洲國家對象牙的管制較松,獲得象牙的渠道也比較廣。在利益驅動下,犯罪嫌疑人不惜鋌而走險,通過夾藏、偽裝的手段企圖將象牙及其制品走私入境,以謀取高額利潤。
針對近來頻發(fā)的走私象牙案件,北京海關緝私局提示赴非工作、學習人員及旅客,象牙及其制品屬于《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一的保護物種,根據公約及我國野生動植物保護法等規(guī)定,除有上述公約組織簽發(fā)的相關允許進出口證明書外,任何貿易方式或者攜帶、郵寄象牙及其制品進出境的行為都是被禁止的。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北京海關 走私象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