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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赦免實驗”可以嘗試,但要明確法紀邊界
據(jù)媒體報道,一場反腐“赦免實驗”,正在四川樂山鋪開。4月上旬,樂山市大大小小政府機關及村委會都貼出了一張“敦促令”。其中提到,凡在2017年6月30日前向紀檢監(jiān)察機關主動交代本人違紀問題的,視情節(jié)輕重,根據(jù)相關法紀規(guī)定,分別給予從輕、減輕或免予紀律處分。最新統(tǒng)計顯示,主動交代人數(shù)達1668人。
這一被外界視為“赦免實驗”的做法,引發(fā)輿論高度關注。樂山市紀委書記、“赦免實驗”的設計者劉光輝認為,此舉可以“解脫干部,割裂負能量,讓干部放下包袱輕裝上陣,全身心投入樂山的發(fā)展?!?/p>
在反腐敗已呈壓倒性態(tài)勢的當下,各地嘗試一些制度方面的創(chuàng)新,十分必要。樂山試驗旨在督促官員主動交代問題,適當從輕發(fā)落,本身也是一種“減負”。畢竟,過去多年累積下來的問題存量,也亟待化解。
不過,也應該注意到,紀委督促交代問題是一個問題,而官員如何交代、交代多少則是另一個問題。這中間,是不是存在避重就輕的選擇性交代,是不是存在模糊違法與違紀的界限,是不是存在試圖“舍卒保車”的考量,均有待于進一步調(diào)查核實。決不能只是聽官員那么一說,就輕松過關并從輕處置。
另外,“赦免實驗”應該有邊界,事關黨紀國法,哪些可以從寬、從輕處理,哪些不能逾越法紀,應該有清醒的認識。
報道中有提到,一位樂山市紀委領導介紹,當?shù)匾粋€基層官員,醉駕,入了刑,但紀委并不知道?!岸卮倭睢卑l(fā)出后,這名基層官員就緊張了,跑到紀委說明問題。這位領導說“這反倒把我們弄得很為難,因為按照‘敦促令’要從輕處理,但入刑了必須開除黨籍,從輕不了。監(jiān)察局局長問我咋弄,承諾了要給人從輕呀。后來,我們至少行政上給他從輕,開除黨籍,保留了公職。”
醉駕入刑,這是司法事件,已經(jīng)不是單純的黨風黨紀問題。這位樂山市紀委領導只給他開除黨籍,保留公職,這樣做是否合適,已經(jīng)引發(fā)輿論爭議。
其實,清除官員的腐敗存量,并非不可能完成的任務。一方面,當下公眾有著高漲的反腐熱情,也高度信賴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如果能夠順應這種民意,暢通舉報渠道,堅持真查真處,相信很多問題官員都不可能繼續(xù)藏匿下去。
也因此,樂山“赦免實驗”既要敦促那些有著輕微違紀行為的官員及早主動交代問題,更要從制度層面嚴格監(jiān)管、徹底核查,確保不會輕縱。不要擔心官員因為反腐就不去謀發(fā)展了,保護官員的前提是其必須行走端正,而不是嘗試以黨紀國法的退步、忍讓來換取干部的干勁。
多年以來,一直有一種赦免腐敗的聲音,認為對腐敗官員應該實行“有條件赦免”。其實,政策、制度的善意到了貪腐官員那里,往往被濫用乃至棄置。近年來各地紛紛推出“廉政賬戶”制度,可實際效果并不好;即便是樂山的“赦免實驗”,有些縣區(qū)也是“零交代”。
說到底,在反腐敗的問題上,來不得半點退縮,來不得任何“溫良恭儉讓”。惟有真管真嚴、敢管敢嚴,不管涉及誰都一查到底,決不姑息,決不手軟,才有可能廓清腐敗,凈化地方的政治生態(tài)。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官員 赦免實驗 反腐 嘗試 法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