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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房者“踩雷”未必是壞事
據(jù)報道,從2016年11月起,隨著北京及環(huán)京地區(qū)投資需求進一步外溢,大量投資客涌入唐山這個傳統(tǒng)重工業(yè)城市投資樓市,一位做唐山房地產(chǎn)代理銷售的中介笑言:唐山市十年樓市庫存,用了三個月就消化了。
然而,由于種種原因,特別是開發(fā)商因為資金問題,沒有能力把樓盤做徹底,很多投資客因為五證不全、爛尾等原因,出現(xiàn)退不能退、賣不能賣、房價可能出現(xiàn)下跌的風險。在唐山本地人眼里,一些樓盤對他們來說,可能連每平米兩千元都賣不到,投資客們卻用七千元每平米買下了,怎能讓人不幸災樂禍呢。
開發(fā)商不守信用,不把該完成的工程完成掉,當然是有責任的,地方政府也有義務和責任督促開發(fā)商履行好自己的責任。但是,投資客們不顧一切地沖向唐山,把唐山房價在短時間內推向高點,導致唐山房價出現(xiàn)虛高,又該承擔什么樣的責任呢?更重要的是,此次到唐山大量購房的投資客,很多都來自于房產(chǎn)中介。
既然敢去賭唐山的房價,就應當有承受房價下降風險的心理能力。如果不是投資客們蜂擁而至,給了開發(fā)商“空手套白狼”的勇氣和機會,很多樓盤可能就不會那么快地開工建設,也不會出現(xiàn)這么多的爛尾工程。正是因為投資客們把唐山當作一座金礦,并給了開發(fā)商足夠的前期資金支持,才使得開發(fā)商膽量大增,并在樓市調控中出現(xiàn)資金鏈斷裂的問題。投資客們在唐山的所作所為,除了怪自己之外,可能與他人沒有任何關系?,F(xiàn)在是“踩雷”,假如是天上掉餡兒餅呢,他們會把利益讓給別人嗎?會把一部分利潤交給政府嗎?肯定不會。
中國的房價不全是投資客推高的。但是,至少投資客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近幾個月來,大量投資客涌向重慶等地,也是在瘋狂地制造房價泡沫,給廣大居民傷口上撒鹽。正是基于這樣的背景,唐山出現(xiàn)的投資客炒房“踩雷”,也未必是壞事。股市不是有一句話,叫做股市有風險、入市須謹慎。實際上,哪個市場沒有風險,關鍵就看對待風險的態(tài)度了。像唐山的“踩雷”者們一樣,原本就是奔著風險去的,既然被風險撞著了,被雷炸著了,自然只能自己承受了。
對唐山市來說,面對一些投資客到開發(fā)企業(yè)去交涉等,只要把握住依法就行。如果是開發(fā)商的問題,就讓他們去司法機關投訴或者起訴,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切不可用行政手段去干預投資客和開發(fā)商的行為,避免使矛盾惡化。除了依法之外,沒有其他通道。
自2003年房地產(chǎn)市場放開以來,撿到了餡兒餅的投資客數(shù)量要遠多于“踩雷”的,撿餡兒餅獲得的收益也要遠大于“踩雷”的風險,這是極不正常的。正是因為收益遠大于風險,才使得愿意在房地產(chǎn)市場冒險的人越來越多。即便是“地雷陣”,也沒有把投資客嚇倒。而投資客增多的直接后果,就是房價被不斷推高,廣大居民則不斷地為之買單。
既然有了唐山這樣一個“踩雷區(qū)”,又怎能不讓其變成一個好范例,讓更多的投資客好好學習、借鑒一下呢?也正因為如此,有關方面應當組織專人到唐山去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解剖,看看全國還有多少地方會成為“踩雷區(qū)”。也許,讓更多的“踩雷”者能夠被炒房炸得血肉模糊,過度投資住房的問題可能才能得到解決,房價也才能真正趨于平穩(wěn)。
“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于炒的”,這是中央給房地產(chǎn)市場、給房子的定位。對炒房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就應當由投資客們自己承擔,而不是他人、更不是政府了。政府要做的就是完善市場秩序、規(guī)范市場行為,其他的交就由司法機關處理。從這個角度來講,唐山的“踩雷”事件來得倒很及時,也很必要。(譚浩俊)
編輯:梁霄
關鍵詞:炒房者 踩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