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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糧食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王傳民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新華社濟南5月16日電 山東省紀委監(jiān)委16日通報,山東省糧食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王傳民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稱,山東省紀委、山東省監(jiān)委日前對山東省糧食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王傳民嚴重違紀違法涉嫌職務犯罪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jīng)查,王傳民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便利在干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財物。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通報稱,王傳民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并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jié)嚴重。依據(jù)《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經(jīng)山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山東省監(jiān)委委員會議研究并報山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王傳民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編輯:秦云
關鍵詞:山東省 王傳民 開除黨籍 開除公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