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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政策”讓文物“活起來”
日前,以中辦、國辦名義印發(fā)的專門針對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的中央政策性文件———《關于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公布。這是中央出臺的一份指導新時代文物保護利用的綱領性文件,是對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的全方位制度性供給,體現了文物事業(yè)改革發(fā)展的整體性和系統(tǒng)性。
黨中央歷來高度重視文物保護利用工作,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中華文明延續(xù)著國家和民族的精神血脈,既需要薪火相傳、代代守護,也需要與時俱進、推陳出新?!兑庖姟穼⑿聲r代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納入黨和國家事業(yè)發(fā)展全局,從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角度,直指當前文物保護利用改革中的重點、難點;從堅定文化自信、傳承中華文明、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戰(zhàn)略高度,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深化文物保護利用體制機制改革,加強文物政策制度頂層設計;緊緊圍繞走出一條符合我國國情的文物保護利用之路,促進文物保護利用成果更多更好惠及人民群眾,推動文物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文件提出16項主要任務,從中華文明標識體系到“一帶一路”文物交流合作,從文物價值傳播推廣到革命文物保護傳承,從國家文物督察試點到文物安全長效機制,從健全不可移動文物保護機制到推進文物合理利用,從文物資源資產管理機制到激發(fā)博物館創(chuàng)新活力,從社會參與機制到文物市場活躍有序發(fā)展,都一一明確了目標和路徑,以加強科技、人才、隊伍、投入為支撐保障,全面概括總結了當下以及未來一段時間文物保護利用改革方向和內容。
綜觀整個《意見》,突出了“四個重點”。一是堅持創(chuàng)造性轉化、創(chuàng)新性發(fā)展,創(chuàng)新文物價值的挖掘闡釋和認知傳播方式,要在構建中華文明標識體系、革命精神譜系和文物價值傳播體系方面取得新進展;二是健全文物保護機制,堅守文物安全底線,要在文物資源資產管理、土地儲備考古前置、國家文物保護利用示范區(qū)建設、國家文物督察制度等方面實現突破;三是堅持文物保護利用并重,大力推進文物合理利用,推動文物工作融入現代社會、融入生產生活,要在激發(fā)博物館活力、鼓勵社會參與、促進文物市場活躍有序發(fā)展、引導民間收藏文物保護利用等方面大膽探索、開辟新路;四是深化“一帶一路”文物交流合作,要在援外文物保護工程、聯(lián)合考古項目和文物外展上打造中國品牌、形成中國方案,增強中華文化國際影響力。
如今,我們正處于文物工作的春天,社會共識初步形成,黨中央高度重視,給予了我們砥礪前行的莫大動力。此次《意見》的出臺,是中央直接部署、38個中央部門鼎力協(xié)作的成果,明確了文物工作前行的方向、任務和措施。我們將在中央有關部委的支持和共同努力下,針對文件所提到的16項主要任務,進一步明確細化重點任務、重點工程、重點項目和重點工作,將《意見》落實到“最后一公里”。以落實《意見》為抓手,破解文物安全形勢嚴峻、機構編制不健全、人員隊伍不適應、法規(guī)制度不完善等長期困擾文物事業(yè)發(fā)展的重點難點問題。
在保護中發(fā)展,在發(fā)展中保護。我們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決貫徹落實《意見》,同心共力,讓我國豐富的文物資源“活起來”,走出一條符合中國國情的文物保護利用之路。
(作者系國家文物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文物 保護 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