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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校園霸凌說不! 教育部明確欺凌界定 發(fā)布治理方案
央視網消息:對于校園欺凌事件,此前,教育部也發(fā)布了《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明確了學生欺凌的界定。
2017年11月,我國教育部等十一個部門聯合印發(fā)了《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明確了學生欺凌的界定,提出了預防的具體舉措,規(guī)范了處置程序,對學生欺凌的不同情形明確了懲戒措施。根據方案,情節(jié)輕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學校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情節(jié)比較惡劣、對被欺凌學生身體和心理造成明顯傷害的,學校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的同時,可請公安機關參與警示教育或對實施欺凌學生予以訓誡。屢教不改或者情節(jié)惡劣的,必要時可將實施欺凌的學生轉送專門學校進行教育;涉及違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處置則以公安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為主。
有專家建議,防范治理校園欺凌事件,需要家庭、社會各方努力,建立長效、穩(wěn)定和約束力強的綜合防治機制。在多部門合作,防范治理校園欺凌事件的具體實施環(huán)節(jié)中,學校的重視和貫徹實施顯得格外重要。
在調查問卷中,我們還發(fā)現一些孩子在遇到校園欺凌后,大多選擇“不和家長老師說”,還有一些孩子在看到其他同學被欺凌后,選擇“害怕被報復”,“沉默不語”。孩子們的選擇讓人心痛,而改變孩子的態(tài)度,需要學校老師家長的足夠耐心和關愛。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欺凌 校園 明確 學生 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