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合理的注意義務,單位應當采取合理的預防、受理投訴、調查處置等措施;二是及時救濟義務,單位、學校等知悉發(fā)生性騷擾事件時,應立即制止并采取有效補救措施,以適當方式處理投訴,及時進行調查,并予以處置。
編輯:付振強
關鍵詞:義務 學校 性騷擾 機關 企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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