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詞一解丨字里行間讀懂《民法典》系列(二十九)
信用權人對征信系統(tǒng)享有的權利
主要權利有:(1)民事主體可以依法查詢自己的信用評價,征信機構不得拒絕;(2)發(fā)現(xiàn)信用評價不當?shù)?,有權提出異議,并要求采取更正、刪除等必要措施,以保持信用權人的信用評價資料和評價結論的正確性。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信用 權利 一詞 解丨 系統(tǒ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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