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有三方面作用。一是管理和保全財產,遺產管理人接管遺產后應進行清點、盤存、編制清冊、確認遺產的范圍和價值;二是維護遺產權利人的利益,遺產管理人在接管遺產后,負責通知遺產的債務人和債權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償還債務和申報遺產權利,并防止部分遺產繼承人對遺產進行藏匿或轉移;三是實現(xiàn)遺產公平分配;四是保障交易安全。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遺產 管理 管理人 接管 產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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