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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信辦頒布“約談十條”:網站違規(guī) 總編或將被約談
新京報快訊(記者李丹丹)4月28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正式出臺《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約談工作規(guī)定》(簡稱“約談十條”)。今后,若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出現“內容管理和網絡安全制度不健全、不落實”等九種情形,主要負責人或總編輯將被“約談”。
據介紹,國家網信辦和地方網信辦建立互聯網信息新聞服務單位約談制度。國家網信辦和地方網信辦將在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發(fā)生嚴重違法違規(guī)情形時,約見其相關負責人,進行警示談話、指出問題、責令整改糾正。
據悉,為了防止“約談”被濫用,國家網信辦、地方網信辦在實施約談前,應提前告知約談事由,并約定時間、地點和參加人員等。在國家網信辦和地方網信辦實施約談時,應當由兩名以上的執(zhí)法人員參加,主動出示證件,并記錄約談情況。
地方網信辦負責對本行政區(qū)域內的互聯網信息新聞服務單位實施約談,約談情況應及時向國家網信辦報告。國家網信辦的一位負責人表示,出現政府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將嚴格依法查處。
據國家網信辦一位負責人介紹,一些網站出于利益考慮,在提供互聯網服務的過程中,存在違法轉載新聞、傳播色情淫穢信息、傳播謠言等問題,散布暴力、恐怖、詐騙等違法和不良信息的現象也時有發(fā)生。
此前,國家網信辦曾約談網易和新浪的有關負責人。據介紹,網易的典型問題如在去年10月9日,以刊發(fā)專題形式散播“中國首現埃博拉病毒”謠言。而新浪則在今年3月18日率先搶發(fā)國外領導人逝世的不實消息,造成其他幾家主要商業(yè)網站跟風搶發(fā)。
記者獲悉,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未按要求整改,或經綜合評估未達到整改要求的,將依照《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給予警告、罰款、責令停業(yè)整頓、吊銷許可證等處罰;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被多次約談仍然存在違法行為的,依法從重處罰。
按照此次的規(guī)定,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有以下9種情形之一的,國家網信辦和地方網信辦可對其主要負責人、總編輯等進行約談:
(一)未及時處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關于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的投訴、舉報情節(jié)嚴重的;
(二)通過采編、發(fā)布、轉載、刪除新聞信息等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三)違反互聯網用戶賬號名稱注冊、使用、管理相關規(guī)定情節(jié)嚴重的;
(四)未及時處置違法信息情節(jié)嚴重的;
(五)未及時落實監(jiān)管措施情節(jié)嚴重的;
(六)內容管理和網絡安全制度不健全、不落實的;
(七)網站日??己酥袉栴}突出的;
(八)年檢中問題突出的;
(九)其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需要約談的情形。
編輯:羅韋
關鍵詞:“約談十條” 網信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