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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聞:重慶大轟炸中防空軍隊的腐敗
大隧道慘案不忙救人忙斂財
著名的重慶大隧道慘案發(fā)生在1941年6月5日夜。當時重慶防空警報的發(fā)布和解除,都要有防空副司令胡伯翰的命令才能執(zhí)行。胡伯翰一向剛愎自用,有幾次他判斷敵機不會飛臨重慶上空,居然猜中了,為此他十分自信,誰也不敢和他爭論。這次敵機是采取所謂“疲勞轟炸”的策略,即以三五架飛機一隊輪番不斷進入重慶上空。根據這種情況,應在敵機未臨空時解除一下警報,讓群眾出洞換換空氣。當時大家?guī)状谓ㄗh解除警報,但都遭到胡伯翰的反駁,未被采納。大隧道內向防空司令部反映洞內空氣不良的電話有4次之多,胡伯翰只下令努力維持秩序,不許群眾亂動。最后,群眾因為空氣稀薄迫不得已爭相向洞外逃跑,胡伯翰這才下令解除緊急警報,但仍保持一般空襲警報狀態(tài)。但為時已晚,出洞的群眾一接觸新鮮空氣就倒在洞口不能動了,后面的人出來就壓在前面的人身上。這樣越壓越多,洞口又在地平面下十多公尺,很快就被塞阻,導致后面的群眾無法出洞。同時外面的救護力量又未組織好,一再遲誤,終成慘案。此次慘案中,死亡992人,重傷151人。
慘案發(fā)生后,防空司令部調擔架營去搶運傷員。沒想到這些人進到防空洞內首先干起搜撿死尸身上財物的勾當,大大耽誤了時間。當時許多人還處在假死狀態(tài),如果抬出洞及時通風或施以人工呼吸,還可救活一部分人。而有些人并沒有完全喪失意識,在被搜斂財物時還能掙扎,擔架兵就把這些人掐死滅口。當時,負責指揮搬尸的是衛(wèi)戍總司令部交通處長姜吟冰和交通科長劉吉龍,當他們發(fā)現這是一個發(fā)大財的機會后,馬上下令搜查擔架兵的腰包。一部分擔架兵反抗,姜吟冰就下令在洞口槍斃了一名抗拒的擔架兵,以示威嚇。搜出的財物(金銀首飾、手表、紙幣之類)用小汽車向劉峙家里運送了三次。事后,劉峙家庭因分贓不勻,還引起糾紛。因為當時劉峙正去外地檢閱部隊,沒有趕回重慶,姜、劉二人都是劉峙大老婆的親信,所以把財物都送到大老婆家里去了,后來劉峙的小老婆知道了,就向姜吟冰問罪。但因這種事不敢向社會公開,經過再三調解,劉峙大老婆才分出一部分財物給小老婆。
大隧道慘案發(fā)生后,防空部隊不忙救人忙斂財的行徑受到社會輿論的強烈指責。軍委會曾組織吳鐵城等主持軍事特別法庭進行審問。劉峙事先通過衛(wèi)戍副司令賀國光向吳鐵城送去大批禮物,最后只把防空副司令胡伯翰以下一些救護、通訊各方面的人叫去問了一下??诠┒际鞘孪葦M好了的,在庭上都按擬好的答,都把責任避開,誰也沒有過失,似乎慘案是不可避免的。結果劉峙只受到撤職留任的假處罰而不了了之。賀國光因替劉峙奔走有功,在軍委會免去劉峙所兼的防空司令一職后,劉峙便推薦由賀國光繼任防空司令。
巧取豪奪的防空司令
賀國光繼任防空司令后,原由衛(wèi)戍總部頂替的防空部隊就非另組織不可了,于是將通訊隊擴編為電訊大隊,擔架營也由師管區(qū)撥一營志愿兵來擔任。但這中間還有許多問題是與劉峙分不開的,首先是通訊網問題。劉峙兼防空司令的搞法,是把國防工事通信網與防空通信網結合,這樣他就可以領兩筆經費和材料。在當時,防空通信網的電話專線達四百余公里,鐵絲、電桿都花了不少錢,劉峙又借這一部分通訊線路的名義向軍政部報領一筆國防工事通信網的材料。這種冒領經費的做法在當時幾乎是半公開的,軍政部派去的驗收人員也是知道的,反正是分一點肥就了事。后來劉峙不兼防空司令了,這兩個通信網當然要分開。劉峙采取的辦法是,“防空通信網借用國防通信網的木電桿,雙線改單線,一歸國防通信網,一歸防空通信網”,使雙方都能向上面交差。而軍政部根本不去查究這些問題,送點小禮就擺平了。
重慶防空司令部情報所原設在浮圖關下防空洞內,后因機構逐漸完備擴大,不敷應用,才選擇大坪朱家花園建筑另一所防空洞做辦公地址。當時核定經費是40萬元,主要費用花在開石洞上。但出乎意料,當開石方開到一丈深后,發(fā)現這里是一個天然巖洞,可容千余人,面積此原計劃的大得多,因此原預算的經費可以省去十之七八。劉峙當然認為這是一個發(fā)財的好機會,但賀國光也想爭這一筆意外之財。劉峙下面的人主張,把工程進行完畢后,由劉峙向上面報銷這40萬元經費,賀國光下面的人當然不愿意,以后經過再三協商,才由劉峙報銷28萬元,賀國光報銷12萬元。
重慶浮圖關設有所謂中央防空情報所,直屬軍委會防空委員會。每天只記錄一下全國各地敵機活動情況,記下來也沒有什么作用,但機構還是龐大,人員待遇也很高,因為防空當時屬空軍系統(tǒng),而空軍待遇比陸軍高。這引起一些人的不滿,甚至有人主張,取消這個機構。中央防空情報所當時自吹所記錄的情報對空軍作戰(zhàn)很有作用,將來空軍多起來,這些記錄的作用也會更大些。他們?yōu)榱吮H珯C構,建議把重慶防空情報所歸并到他們那里去。按道理,這是一個正當的建議,不僅省錢,而且許多設備可以共同使用。但重慶防空司令賀國光卻始終反對這件事情,因為防空司令部能否存在,與重慶防空情報所能否存在是相關連的。而重慶防空司令的設置,分明是蔣介石給部下分贓的搞法,當時賀國光每月在防空司令部報銷的個人款項至少是二十萬元以上。有一次,賀國光被部下控告貪污,賀國光在紀念周上公開說:“我來當防空司令,是上面對我的調劑。我每月開支一點錢是應該的,根本不存在貪污問題,告不告是不起作用的。”果然,對賀國光的控告上面根本就置之不理。
本文原載于《黨史縱橫》2009年第11期
編輯:曾珂
關鍵詞:重慶大轟炸 國民黨防空軍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