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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破獲特大販賣野生動物案 457只穿山甲被剝鱗冰封
457只穿山甲被剝鱗冰封。
457只穿山甲被剝鱗冰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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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售瀕危野生動物,最高可判10年以上
“以前查的只有三幾十只,一下幾百只穿山甲被殺,這樣的大案近年來少見。”辦案民警告訴記者,穿山甲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販賣8只算普通案件,8-16只為重大案件,16只以上算特別重大案件。
“非法獵捕、殺害、瀕危野生動物罪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量刑是基本一致的:普通行為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據(jù)介紹,今年7月份以來,廣東省在全省范圍組織開展為期半年的打擊破壞森林和野生動物資源的違法犯罪活動。“全省各級森林公安機關加大打擊力度,歡迎廣大群眾向森林公安機關舉報各類涉林的違法行為,我們將堅決依法查處。”
專家呼吁對吃穿山甲“說不”
穿山甲滅絕了,白蟻就無天敵,樹木建筑堤壩都將受侵害
“穿山甲又叫食蟻獸,是生態(tài)系統(tǒng)中的重要一環(huán),是動物家族中最出色的‘防治白蟻專家’。”昨日,中山大學生態(tài)與凈化研究所所長、中國生態(tài)學會副會長彭少麟告訴新快報記者,穿山甲食性特異,專食蟻類,一只成年穿山甲的胃能容納500克的白蟻,它并非良藥,它的一個重要的生態(tài)價值,是幫助人類消滅危害林木和堤壩的白蟻。
“穿山甲現(xiàn)在總體總型數(shù)量已不多,處于瀕臨滅絕或局部滅絕的地步。”彭少麟說,從物種的角度來說,我們應該保護穿山甲,另外,它對維護生態(tài)平衡十分有意義,如果穿山甲滅絕了,白蟻就無了天敵,活的樹木、建筑物、堤壩都將受其侵害,給人類帶來災難。
“沒有買賣,就沒有殺戮,市民應該堅決抵制保護動物上餐桌。”彭少麟指出,野外的、生存在自己的生態(tài)系統(tǒng)中的動物,任何這類野生動物都不能進入公共消費領域。
“吃穿山甲的肉不能救人的命,但卻害了它的命,這個種群已經(jīng)到了命懸一線的地步,但還是有人為了擺闊和滋補,對它們趕盡殺絕。”他說,生靈斷滅,天物暴殄,受害的終將是人們自己。
綜合中國新聞、羊城晚報、新快報等報道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457只穿山甲被剝鱗冰封 穿山甲 廣東破獲特大販賣野生動物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