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審訊中,楊何建交待說,2012年11月3日,楊何建因與妻子曾慶芬發(fā)生矛盾,遂用皮帶將其妻子曾慶芬勒死,并電話邀約自好楊某輝到其家中,商量如何拋余下的兩袋尸塊。商量妥當(dāng)后,楊某建于當(dāng)晚將裝有頭顱的口袋拋到距自己家200米遠(yuǎn)的高速路排水溝內(nèi)。并于11月4日和楊某輝一起在縣城將曾某銀行卡上的5500元存款取走,之后二人將另一袋裝有其他尸骨的口袋拋棄。圖為10月27日,主犯楊何建在通報會現(xiàn)場。
編輯:曾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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