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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湯澆頭”案警示心理干預宜普及
吃火鍋時,因為是否加湯,火鍋店服務員和一名女顧客起了爭執(zhí)。被投訴后,服務員竟然從廚房端來滾燙的開水,直接澆到女顧客的身上,造成女顧客全身1/4被燙傷。昨天,溫州市鹿城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法院一審認定服務員朱某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1月20日《錢江晚報》)
此案最為引人關注的是,首次引入心理專家介入機制。在案件起訴階段,公訴機關就安排心理專家對朱某進行心理輔導。開庭前,心理專家也被安排和被告人朱某進行了交談。庭審中,心理專家全程聽審并發(fā)表意見。由此不難看出,朱某的行為雖然“主觀惡性大,手段殘忍”且危害嚴重,但基于對未成年人犯罪群體最大限度保護的善意,相關各方面還是付出了最大努力。
然而,這也恰恰帶給我們一個重要啟示——存在心理疾病或障礙,亟待疏導的人,何止朱某一個?如不能將心理干預盡快普及,威脅社會治安穩(wěn)定的各種隱患和潛在因素斷然不會自動消除,那么,類似溫州火鍋店服務員“熱湯澆頭”之類的極端、暴戾事件還會發(fā)生。近年來,人們的工作、生活節(jié)奏明顯加快,精神壓力普遍增大,很多人無可避免地陷入“浮躁”心態(tài),不良情緒快速蔓延,且呈“交叉感染”之勢。一些神經本身處于高度緊張甚至崩潰邊緣的人,偶遇利益紛爭矛盾激化,再缺乏相應的心理干預,就很容易誘發(fā)惡性事件?!盁釡珴差^”事件再度給我們敲響了警鐘,針對不同類型的問題人群建立必要的心理干預、防范體系已經迫在眉睫。站在公共管理角度,努力降低人們的負面、不良情緒影響,讓多數(shù)人保持心理健康,再也不能等下去。 (朱丹)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熱湯澆頭”案 心理疾病或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