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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和記者都多一些“換位意識”
應當鼓勵代表盡可能多地接受采訪,同時也要保證他們把主要精力用于審議各項議案、報告等。代表和記者都多一些“換位意識”,就能真正促進良性互動,謀得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發(fā)言人傅瑩4日在回答記者提問時坦言,“包括在座的中外記者都有一些反映,感覺在大會期間向代表團、代表提出的采訪要求,得到的回應不是那么多”。因此她希望,各個代表團、代表們在有條件的情況下,盡量多接受采訪。同時也希望,各位記者能夠尊重代表們的意愿。
首先要指出,代表來北京參加大會,主要的職責是按時出席大會組織的各種會議,認真審議各項議案、報告和其他議題,并發(fā)表意見。只要代表能夠按要求參加各次全體會議、代表團會議和代表團小組會議,能夠就相關議案報告提出有價值的意見,能夠認真履行預算審查職責等,就可以視為較好地履行了法定職責。至于是否接受媒體采訪,法律并沒有統(tǒng)一要求,并非代表們應當履行的法定義務。
編輯:秦云
關鍵詞:代表 記者 換位意識 傅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