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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被告人處理土地查封事宜
王思彤稱,由于黃品靜的父親已經(jīng)過世,其在深圳并無什么朋友,她遂提出來可以搞定查封事宜,搞定了再收錢,不搞定不收錢。
黃品靜的陳述稱,王思彤自稱是富二代,老爸是知名地產(chǎn)商王石,母親也是廣東省高院的領導,方方面面都有關系。黃品靜的一名朋友也證實,他曾與王思彤接觸,接觸過程中也聽王思彤稱系王石的女兒。
黃品靜稱當時她提出從百度搜來的王石的女兒信息,與王思彤的信息并不相符。王思彤就解釋說,她老爸和百度關系很好,百度出來的信息都不是真實的信息,這是為了保護他們,避免他們遭到綁架。
黃品靜的證言中沒有提到她到底是信了,還是不信。王思彤的辯護律師稱,網(wǎng)絡時代,這樣的謊言是不可能騙人的。但從黃品靜的后續(xù)行為來看,她可能信以為真,她委托王思彤處理土地查封事宜。
被控詐騙千萬元僅追回8萬元
黃品靜的陳述顯示,王思彤多次找她要錢,有時候說要處理方方面面的社會關系,要打點法院的關系,她也一一給錢。
2014年12月到2015年6月,黃品靜一共向王思彤支付了1727.12萬元,用于擺平土地查封事宜。
那么真實情況是怎么樣的呢?從司法材料顯示,王思彤僅僅是找到了廣東深強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游某才,交由該名律師操作土地查封事宜。
有證人證言顯示,王思彤是通過其姐姐認識這名律師,認識該名律師的時候,她還在以賣鞋為業(yè)。
這名律師接受委托之后開始操作土地查封事宜。2015年1月,由黃品靜控制的香港信全有限公司發(fā)起針對中國港澳新聞傳媒控股有限公司、新豐縣阿里山味食品有限公司的訴訟,并申請了訴前財產(chǎn)保全,該塊土地成功被法院查封。
從資金流向來看,王思彤聘請律師的委托費用為40萬,再算上法院收取的費用17萬元以及擔保公司收取的費用等全部加起來,王思彤所花費用僅僅在百萬元左右。
但她所收取的費用卻高達1700多萬元,其中主動退還165萬元,其他款項被揮霍一空,案發(fā)后公安機關僅僅查封到8萬多元。
庭審現(xiàn)場
她否認冒充稱收取的是傭金
昨日庭審中,檢方指控,王思彤通過虛構父親是王石、母親是廣東省高院領導等事實,實施了詐騙,并認為其所花費的百萬元屬于為了詐騙所花成本,同樣也被認定為詐騙金額。
庭審中,王思彤大呼冤枉。按照王思彤的說法,其實黃品靜向她承諾搞定之后,要給她2000萬元,算是傭金。除此之外,還要給她三個億,為她在香港購買一個上市公司的殼。不過,她并沒有與黃品靜之前的委托居間合同予以證實。
在向法庭解釋她所謂打點方方面面關系的時候,王思彤稱都是用來打點律師關系,請律師吃飯等等。不過律師其實是她花錢雇來干活的,談何再來打點關系?
在解釋款項揮霍問題時,她認為自己把1000多萬花光,實屬正常,法庭可以查看她近六七年的流水,她一貫都是這么花錢的。
法庭上,法官反復問,你憑什么攬下這個活?你有什么能力?黃品靜又為什么信任你?王思彤矢口否認是靠著“老爸是王石”的牌子,只稱事發(fā)緊急,黃品靜對內(nèi)地不熟悉,再說了那塊土地位于坪山火車站附近,市值已經(jīng)高達15個億,這點傭金根本不算什么。
總之一句話,王思彤認為,黃品靜給她近2000萬元,只是錢多人傻,并非她冒充王石的女兒行騙。
王思彤還斥稱黃品靜是過河拆橋。她認為,她已經(jīng)按照約定搞定了查封事宜,黃品靜之所以報警,一方面是看到谷卓恒逃跑了,土地能夠收回來,不再需要她。另一方面,黃品靜是不愿意再花三個億為她購買香港上市公司殼資源。
目前這一案件尚在審理之中。
編輯:王瀝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