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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省市居民可在京換補身份證 申請60日內發(fā)放
換補需本人現(xiàn)場拍照
市公安局人口管理總隊相關負責人介紹,在京長期居住、工作、學習的以上的各省市戶籍人員,因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損壞、丟失,需要辦理換領、補領的,申領人可就近向全市城區(qū)近郊區(qū)范圍內的戶籍派出所提出申請辦理。住在懷柔、平谷、密云、延慶的申領人,可到所在區(qū)派出所或戶籍大廳申請辦理。
辦理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須申請人本人到受理窗口現(xiàn)場辦理,提供北京市核發(fā)的本人有效期內的暫住證或工作居住證。換領證件的還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證。申請異地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需本人現(xiàn)場拍攝采集居民身份證標準照片,并采集本人指紋信息。目前異地居民身份證受理系統(tǒng)不支持照片掃描。
申請異地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將在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之日起60日內發(fā)放居民身份證。換領居民身份證收取工本費每證20元;丟失補領、損壞換領居民身份證收取工本費每證40元。
編輯:楊嵐
關鍵詞:居民身份證 辦理 異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