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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令員工撕人民幣!只因工作任務未完成 店長:有疑問可離職
23日13:22,濟南公安新浪官微發(fā)動態(tài):證據已取。
記者現場探訪:洪家樓店正裝修,工作人員稱對該事不知情
23日13:00左右,歷城區(qū)花園路國美電器洪家樓店內正在裝修,門前擺放著七八臺電器,一條長約5米的桌子上擺滿宣傳單頁,五六名工作人員正手拿宣傳單招呼著路過市民。
記者進入正在裝修的店鋪內發(fā)現,店內場景與視頻中相似,門口一張被紅色廣告包裹的桌子也與視頻里的桌子相像。一名安保人員表示,店內負責人已外出開會,現在聯系不上,且并未聽說有撕錢的事件,“我下午5點就下班了,今早來上班也沒聽說有這個事?!爆F場不少國美員工對此事也是三緘其口。據一知情人士透露,洪家樓店裝修15天,4月開業(yè)4天活動期間要完成6500萬元的銷售任務,店員幾乎都被安排外出到小區(qū)、寫字樓發(fā)傳單宣傳開業(yè)活動,“一般來說每人每天要完成5個‘認籌’,那幾個人沒完成所以被‘罰’?!?/p>
隨后,記者撥打國美電器客服熱線,對方表示此事國美內部已經著手調查,目前尚未有結果。
官方有了說法:涉事店長到派出所投案,給5名員工每人100元補償
23日18:53,濟南公安歷城分局新浪官微發(fā)布“3·22故意毀損人民幣案”情況通報:確認國美電器洪家樓店負責人劉某某(女,30歲)強令其員工當眾撕毀人民幣,原因為3月22日晚例會,為教育員工珍惜公司紙質宣傳材料,劉某某強令未完成工作任務的5名員工每人當眾撕毀100元人民幣,毀損人民幣共計500元。23日11時許,劉某某到歷城區(qū)公安分局山大路派出所投案。劉某某對自己的錯誤行為深感后悔,于當晚將被撕毀的人民幣撿拾、粘貼,并給予撕毀人民幣的5名員工每人100元補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規(guī)定:“故意毀損人民幣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歷城公安分局對違法行為人劉某某處以警告,并處罰款1000元。5名手撕人民幣的員工,客觀上也觸犯了人民幣管理相關法律??紤]到他們并非惡意撕毀,情節(jié)顯著輕微,公安機關已對5人進行法制教育。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強令員工 撕人民幣!工作任務未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