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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審計廳問題整改:近5萬“假貧者”被清退
省審計廳報告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
近5萬“假貧者”:被清退
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楊洋、盧文潔)清退不符合扶貧條件對象48335人、重新認定符合條件納入幫扶對象6489人,清退或取消保障房資格1372戶……昨日,廣東省審計廳廳長何麗娟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2016年度審計查出突出問題的整改情況。截至10月底,已按照審計意見完善管理制度1399項、處理相關責任人106人,整改率77%。
據(jù)統(tǒng)計,審計查出違規(guī)問題金額279.77億元、管理不規(guī)范問題金額486.65億元,非金額計量問題1886項。至2017年10月底,已通過上繳各級財政、歸還原渠道資金、規(guī)范賬務核算等方式整改問題金額168.62億元,落實和撥付項目資金42.10億元,按照審計意見完善管理制度1399項、處理相關責任人106人,整改率77%。
其中,針對453個鎮(zhèn)(街)財政財務收支審計中指出的財政資金管理、資產(chǎn)管理、“三公”經(jīng)費管理等方面的違紀違規(guī)問題,有7個市對80名責任人員進行了責任追究。
在部門預算審計方面,省委政法委等30個部門單位加強了預算編制、執(zhí)行等管理工作,強化政府采購管理、資產(chǎn)管理、合同管理等制度約束,強化“三公經(jīng)費”、會議費、差旅費等支出控制,特別是加強了對下屬二、三級單位的管理,強化了內部控制。已通過上繳、歸還、調整賬務等方式糾正問題金額 2.33億元,推動加快專項資金支出進度和清理回收1.63億元,制定完善財務預算、經(jīng)費管理、內部監(jiān)督等方面制度13項。
省扶貧辦將年度減貧目標任務納入省政府“十件民生實事”督查范圍,已對14個市進行巡查,已出臺全省性配套文件或實施方案37個。相關市縣已出臺扶貧攻堅政策文件和扶貧開發(fā)資金管理辦法共547個,已核實并落實入學資助政策的受助人數(shù)146615人、發(fā)放補助 2.45億元,清退不符合扶貧條件對象48335人、重新認定符合條件納入幫扶對象6489人,已撥付閑置的扶貧資金1.84億元。
編輯:曾珂
關鍵詞:廣東省審計廳問題整改 假貧者被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