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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推廣速裁案件要素式審判
新華社北京4月15日電(記者熊琳)記者15日從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獲悉,2018年,全市法院大力推廣立案階段速裁案件要素式審判工作,在確保公平公正的基礎上,提高審判質效,降低當事人訴訟成本。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庭有關負責人介紹,2017年,全市法院“多元調解+速裁”工作機制共導出一審民事案件303649件,結案175989件,占一審民事案件結案量的39%。全市法院以14%的民事員額法官審結了全市法院39%的民事案件,民事速裁案件平均審理天數(shù)為58.5天,比后端一審民事案件平均審理天數(shù)縮短了72.55天。
該負責人介紹,要素式審判主要是對固定案情的基本事實要素進行提煉,就各要素是否存在爭議進行歸納。對于調解不成,但事實清楚、爭議不大、訴訟標的額較小的買賣合同、民間借貸及信用卡、金融借款、追索物業(yè)費、供暖費的物業(yè)服務合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家事糾紛等類型的普通案件,法官可在對案件基本事實要素進行提煉的基礎上,圍繞爭議要素進行庭審及制作裁判文書,簡化審理流程,提高審判效率,滿足當事人高效、便捷解決糾紛的需求。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法院 案件 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