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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通報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西藏通報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為進一步推進扶貧領域監(jiān)督執(zhí)紀問責工作,強化警示震懾,層層傳導壓力,近日,西藏自治區(qū)紀委通報三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1. 日喀則市薩迦縣雄瑪鄉(xiāng)德薩村黨支部原書記邊巴次仁截留、挪用農(nóng)村低保資金等問題。2015年至2018年期間,邊巴次仁截留德薩村低保戶低保資金和2015年“三大節(jié)日”低保戶慰問金共計27023.2元,并將其中10000元私自挪給親屬長達3年之久。截至2018年1月案發(fā),除向6戶低保戶兌現(xiàn)3300元,其余23723.2元仍未兌現(xiàn)。2018年3月,邊巴次仁受到黨內(nèi)嚴重警告處分。
2. 昌都市左貢縣選派扎玉鎮(zhèn)玉貢村黨支部副書記朱林(科員)挪用為民辦實事經(jīng)費問題。朱林在擔任扎玉鎮(zhèn)玉貢村黨支部副書記期間,將2016年12月領取的2015、2016年為民辦實事經(jīng)費160000元僅兌現(xiàn)22132元,剩余137868元挪作個人或家庭開支。2017年9月,朱林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按辦事員安排工作,違紀資金退還至原渠道。
3. 阿里地區(qū)噶爾縣民宗局主任科員扎西多杰在項目驗收中履職不力問題。扎西多杰在噶爾縣民宗局2014年第二批典角村邊境示范村牧家樂建設項目驗收中,在項目少建30平方米藏式帳篷和未硬化100平方米停車場的情況下仍驗收通過,造成國家專項資金損失。2018年4月,扎西多杰受到黨內(nèi)警告處分。(西藏自治區(qū)紀委監(jiān)委)
編輯:楊嵐
關(guān)鍵詞:扶貧 領域 通報 腐敗 作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