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毆打、減餐加洗腦 傳銷組織“黑惡化” 路數堪比邪教
舊規(guī)難解“新課題”
專案組民警表示,傳銷組織已經從經濟犯罪變成暴力犯罪,其司法認識和打擊手段均已過時。
臨汾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支隊長楊勇介紹,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當地警方加大線索摸排力度,同時對已經打擊處理過的此類案件進行梳理,這個涉嫌黑惡勢力犯罪集團的線索浮出水面。警方會同檢察院、法院進行分析研究、認定后,在全國首次以黑惡勢力團伙犯罪進行立案偵查,刑拘了上百人,才挖出這些觸目驚心的內幕。
首先,按照傳統(tǒng)打擊傳銷方式,以傳銷罪名立案偵查,屬經濟犯罪范疇,一些刑事、技術偵查手段不能介入,上下游鏈條難以破解。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認定要達到“三個層級30個人規(guī)模”的基本門檻。“刑拘一個人需要坐實30個人的證據鏈條,罪名不高,認定很難。”即便發(fā)現存在其他暴力犯罪行為,打擊力度也上不去,最重的罪無非是并處非法拘禁,對組織連根拔除難以做到。
其次,這些組織異地侵害嚴重,但當地發(fā)現困難。侵害對象為一些外省份年輕人,一旦他們被騙到窩點變成犯罪工具,就會侵害遠在千里之外的親朋好友和其他受害者。但窩點處于封閉小環(huán)境,選址隱蔽,頻繁更換地點,每個窩點人數均不足20個人且窩點之間互不聯系,與當地居民沒有來往,“經理”級別單獨居住,“老總”遠程指揮,以規(guī)避法律打擊。
為了達到攫取錢財、發(fā)展人員目的,對“新人”百般折磨,活動嚴格限制在寢室內,長期使用軟暴力脅迫,稍有不配合或反抗的意圖,都會招來拳打腳踢。只有在侵害對象嚴重受傷,或不堪軟硬暴力折磨自傷、自殘,以及榨盡侵害對象錢財仍執(zhí)意離開,該組織才會將其放棄。即便如此,為規(guī)避打擊,仍逼迫侵害對象寫出高額借條,留下把柄,以“所有家庭信息都了解,親戚朋友了如指掌,不要讓當地的討債公司上門要錢”等威脅,致使侵害對象不敢通過正當途徑舉報、控告。
第三,傳統(tǒng)打擊傳銷方式僅為“攆”,缺少手段。一位基層民警無奈地說,清查時或接到求助線索發(fā)現傳銷組織后,看一下有無非法拘禁,對普通成員進行登記,買上車票遣散,但實際到下一站他們就下車跑回來了。前腳警方組織遣散,買上車票,后腳就有傳銷組織成員將人接走,安頓在其他窩點,甚至有送出城后自己步行回來的傳銷人員。一個地方打擊傳銷力度上去,他們就轉移到其他地方,“你的打到我這,我的打到你那”。
基層表示,打擊傳銷關鍵在于扭轉認識,擺脫經濟領域犯罪窠臼,精準破解。基層民警普遍認為,全國傳銷組織泛濫,屢打不絕的根源在于司法認識未跟上實際變化。異地聚集式傳銷組織已經變成暴力犯罪集團,打擊方式就該跳出打擊經濟犯罪的模式,在司法層面予以破解。
基層建議,根除這個全國普遍存在的社會毒瘤,亟須各級各方扭轉認識,改變多年將其僅視作經濟犯罪的舊觀念,根據事實,出臺打擊此種暴力團伙犯罪的新司法依據,基層公檢法司有據可依。同時,全國一盤棋,合力集中嚴打,防止“按下葫蘆浮起瓢”“打跑但不除根”的舊態(tài),破解這個新司法課題。
□記者 胡靖國 孫亮全 太原報道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傳銷組織 黑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