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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wǎng)評女記者泉港采訪被查房:既不合理更不合法
原標題:別用“深夜查房”的老套路抵觸輿論監(jiān)督
輿論監(jiān)督是黨和政府賦予記者的神圣權利,更是記者的職責所在。但近日,一位采訪過福建泉州碳九泄露事故的女記者卻遭遇到不公待遇,其在網(wǎng)上的發(fā)聲掀起軒然大波。
福建泉州發(fā)生碳九泄漏事故后,公眾有權了解事實真相。有合法手續(xù)的記者赴一線報道,調查事故原因,回應輿論關注,理應受到當?shù)匦麄鞑块T和公安部門的配合,不過涉事女記者的待遇卻不是這樣:她先是“被腰掛執(zhí)法記錄儀的人員跟蹤”,當晚又有泉港區(qū)宣傳部的官員邀請她到其所住的酒店樓下與宣傳部長見面。遭到女記者拒絕后的當晚,四名穿著警察制服的男子“非常巧合”并且“精準”地進入她房內,勒令她拿出身份證查驗,期間未出示任何證件和證明文件,而且沒有搜查其他房間。事后當?shù)毓矙C關承認,是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山腰派出所相關人員所為??紤]到事發(fā)因素,不難讀出當?shù)鼐角蒙秸鸹ⅰ熬媾浾摺钡臐撆_詞。
雖然這件事尚待警方核查給出一個解釋,但是單就事件本身而言,此事既不合理更不合法。作為一名孤身女記者,在晚上11點左右被四名未知身份,且直接闖入的男子檢查房間,換作任何人,恐怕都會擔心自己的人身安全。
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規(guī)定,公安機關對與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關的場所、物品、人身可以進行檢查。檢查時,人民警察不得少于2人,并應當出示工作證件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開具的檢查證明文件。作為警察,有履行檢查酒店房間的權力,但是其行為也應該合理合法,按照正規(guī)流程履行警察職責。當?shù)鼐接斜匾蚬娊o出解釋,為何深夜只查女記者的房間?“例行檢查”的動機是什么?檢查過程是否有法可依,有規(guī)可循?警察作為執(zhí)法者,本應維護法律尊嚴,如果執(zhí)法者違規(guī)執(zhí)法,最終損及的將是法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女記者文中還提及此事發(fā)生在采訪相關官員被拒,且謝絕了當?shù)毓賳T要“聊聊”的要求后。這不禁讓人聯(lián)想到“敬酒不吃吃罰酒”這句諺語,也折射出當?shù)毓賳T在處理此事的失格、失態(tài)。濫用公權力,對黨政機關公信力造成的傷害,有時遠遠比一起事故深遠。輿論監(jiān)督是憲法、人民和黨賦予新聞媒體光榮的職責和權力,應受到法律保護。黨和國家一再要求各級政府“提高同媒體打交道的能力,尊重新聞輿論的傳播規(guī)律,正確引導社會輿論,要與媒體保持密切聯(lián)系,自覺接受輿論監(jiān)督?!笔鹿拾l(fā)生后,當?shù)卣凸膊块T首先應做的是搶險救災,讓老百姓了解事情真相,而不是天天想著防記者,威懾記者。當?shù)卣c其把精力花在公關記者身上,不如做好輿情處置,反思民眾與當?shù)卣g的信任難題。
事實上,每一次輿論監(jiān)督都推動了相關問題的解決,在贏得民心的同時,還幫助地方政府部門更好地改進了工作。希望地方可以正確認識輿論監(jiān)督,為地方輿論監(jiān)督營造良好氛圍。(央視網(wǎng)評論員 雷木)
編輯:曾珂
關鍵詞:央視網(wǎng)評女記者泉港采訪被查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