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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車有房也能發(fā)起籌款并提現 水滴籌是公益還是生意?
水滴籌“掃樓式”推廣背后:
借社交積累流量 信息未完全核驗已籌款
德云社相聲演員眾籌事件后,水滴籌再陷輿論漩渦。
11月30日,水滴籌因一則《臥底實拍醫(yī)院掃樓式籌款,審核漏洞多》的報道在網絡上引發(fā)廣泛關注。該報道稱,水滴籌大量招募籌款顧問,這些顧問以“志愿者”的身份在醫(yī)院“掃樓”,若患者有意向發(fā)起籌款,志愿者們就開始幫患者撰寫求助人的故事,但經濟狀況和診療費用缺口均由籌款顧問口頭詢問;而籌款金額更是志愿者和患者家屬之間“商量”著確定;并且,志愿者宣稱在籌到錢之后,公司不會調查籌款去向。
相關消息一出,不少網友紛紛表示“這就是我越來越少捐款的原因”、“不要讓別人的善良被過度消費”、“消費善良,以后會導致真正需要幫助的人籌不到錢”等。對于這一報道,12月2日,水滴籌回應新京報記者稱,初步調查顯示,線下人員違反服務規(guī)范的類似現象確有不同程度存在,同時表示報道中提及的“提成”實為公司自有資金支付給線下服務團隊的酬勞,并非來自用戶籌款。
此前,水滴籌在官方微博上發(fā)布了關于“線下籌款顧問”相關報道的說明,回應稱,自即刻起,線下服務團隊全面暫停服務,整頓徹查類似違規(guī)行為。針對報道中提到的財產信息審核、目標金額設置、款項使用監(jiān)督等問題,水滴籌稱,公司皆建立了相應的審核機制,確保財產等信息的充分公示并聯(lián)合第三方機構驗證,同時持續(xù)跟進款項的使用情況。
記者12月2日調查發(fā)現,不少已經進入籌款環(huán)節(jié)的水滴籌籌款項目仍顯示患者診斷證明正在驗證中、患者身份證件及患者合照正在驗證中等字樣。 新京報記者 潘亦純
“掃樓式”推廣背后
通過社交場景積累流量
與國內60多家知名保險公司建立了深度合作關系,推出了80余款高性價比保險產品;水滴籌稱,將舍棄原來以服務患者人數為主的績效管理方式
據悉,水滴籌成立于2016年7月,是一個個人大病求助平臺,當個人發(fā)生疾病,家庭卻無力救助時,便可在該平臺發(fā)布信息,尋求愛心人士的幫助。根據水滴籌方面提供的數據,截至2019年9月,已累計籌款達235億元,近2.8億人參與救助。
水滴籌這樣的平臺的確幫助了一些有實際困難的家庭,解決看病資金問題,但近年來,籌款人審核不嚴格、籌款去向監(jiān)管不到位等質疑的聲音時有出現,也讓水滴籌屢陷輿論漩渦。而掃樓式推廣更讓很多人質疑,其在為其保險業(yè)務導流。
記者發(fā)現,求助人在水滴籌上進行籌款并不需要支付費用,不只如此,水滴籌還全額補助第三方身份校驗費用、服務費用及審核費用。
有業(yè)內人士認為,水滴公司首先是一個創(chuàng)業(yè)公司,需要盈利,公益行為也需要商業(yè)力量的支撐,必須尋求其他盈利途徑,才能保證水滴籌健康持續(xù)地運營下去。
水滴籌方面表示,水滴籌的使命在于通過社交場景積累流量,也是水滴公司社會價值最直觀的體現。水滴公司也通過水滴籌搭建了一個健康保險保障的場景,通過大病籌款場景激發(fā)用戶健康保障意識的覺醒。
據悉,水滴籌所在的水滴公司旗下共有籌款、互助、保險三大業(yè)務主線,水滴保險持有保險經紀牌照,于2017年5月份正式上線,其官網顯示,截至2019年6月,平臺已與國內60多家知名保險公司建立了深度合作關系,推出了80余款高性價比保險產品。
但京師上海國際總部金融與房地產律師陳雷博也對新京報記者表示,營利組織做公益也要明確區(qū)分公益和營利的界限,通過公益來宣傳保險從原則上來說沒有太大問題,但是公益本身的開支詳情應該是公開的,而如果該營利組織通過做公益來盈利,肯定是不合適的。
“在公益實踐過程中,給參與人員發(fā)一些小補貼,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發(fā)很高的工資、提成的話,那就完全違背公益目的了,也過度消費了捐贈者。在國外,公益的審核是很嚴格的,一些公益信托都會由律師事務所、審計機構去監(jiān)督其資金用途,一旦出現問題,也會有相應的處罰措施?!标惱撞┻M一步表示。
對于輿論的質疑,水滴籌也在12月2日發(fā)布了績效管理方式的調整方案:舍棄原有以服務患者人數為主的績效管理方式,調整為以項目最終過審的合格通過率為依據,考核圍繞籌款全過程,側重項目真實合規(guī)和服務質量維度。
亂象
籌款人信息并未完全經過核驗即已開始籌款
新京報記者還注意到,不少有車有房的人士也在水滴籌上發(fā)起了籌款,并順利提現
水滴籌方面表示,除線下團隊的服務外,平臺采取覆蓋籌款發(fā)起、傳播、提現等環(huán)節(jié)的全流程動態(tài)審核,借助社交網絡傳播驗證、第三方數據驗證、大數據、輿情監(jiān)控等技術和手段對籌款項目進行層層驗證。而記者發(fā)現,有不少信息并未完全經過核驗的籌款項目,卻已開始進行籌款,例如一筆籌款金額為20萬元的水滴籌項目,該求助人宣稱被確診為慢性腎功能不全并癱瘓等,已花費很多錢,萬般無奈之下只能通過水滴籌發(fā)起籌款,截至目前,該筆籌款已經籌到1萬6千多元,但在了解更多審核信息一欄,卻顯示患者身份證與患者合照正在驗證中、患者診斷證明正在驗證中、收款人與患者關系證明正在驗證中、收款人銀行卡信息正在驗證中。
在水滴籌上,這類信息并未完全驗證,就開始發(fā)起捐款的項目并不少見。
另一起籌款項目也有類似的情況,該求助人稱其兒子被確診為白血病,且極有可能需要長期治療,因此通過水滴籌發(fā)起了愛心求助,目標籌款額為50萬元。在證明材料中,顯示身份證明審核通過,診斷證明資料也審核通過,但收款方信息仍顯示驗證中,此外,在增信補充信息中則顯示,房產價值為1.2萬元,而汽車價值為120萬元,按照常識而言,這兩項信息應屬于筆誤,但該筆籌款項目目前仍籌集了超9萬元。
對此,水滴籌對記者表示,將對此核實,不過至截稿未有進一步回應。
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建平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像水滴籌這樣的平臺,有比較強的公益屬性,其對求助人的信息,是有審核義務的,但這種審核義務是形式的審核義務,也就是說,平臺至少要對求助人所發(fā)出的求助信息例如單據、病歷的真實性進行審核。但目前出現了這些情況,平臺自身應該自查,對于一些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信息進行刪除整改。
此外,新京報記者還注意到,不少有車有房的人士也在水滴籌上發(fā)起了籌款,并順利提現。新京報記者在水滴籌平臺發(fā)現,一位有車(價值8萬元,稱已折舊賣不出價)、有房(價值約200萬元,稱還有100多萬貸款未還)且家庭年收入超20萬元的求助者在未變賣房、車的情況下,獲捐了約43萬元。
新京報記者以此案例隨機采訪了多名愛心人士發(fā)現,大多被采訪對象都無法接受這樣的捐贈項目。廣州的小李也認為“有車有房還出來要捐款,這不是和沒車沒房、真困難家庭搶籌款么?我覺得生病要籌款,至少也得賣車賣房后,實在不夠再說,畢竟愛心人士的錢也不是大風刮來的?!?/p>
違法成本低
籌款人詐捐僅被判返還籌款及支付利息
律師陳雷博稱,如果一些本身就不符合捐助條件的人發(fā)起捐助,籌了很多錢,我覺得如果這個人本身有侵占目的,那么可以告其侵占罪或者詐騙罪,進行適當處罰
以全國首例因網絡個人大病求助引發(fā)的糾紛為例,該案件于11月初在北京朝陽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認定籌款人莫某在隱瞞名下財產和其他社會救助的情況下,在水滴籌平臺發(fā)起籌款,并違反約定用途將籌集款項挪作他用,構成違約,但最終法院一審只判令莫某全額返還籌款153136元并支付相應利息。
水滴籌籌款頁面“發(fā)起人承諾”這一欄稱:“發(fā)起人已承諾所提交的文字與圖片資料完全真實,無任何虛構事實及隱瞞真相的情況,如有不實,發(fā)起人愿承擔全部法律責任?!?/p>
北京律師協(xié)會保險專業(yè)委員會委員、保險專業(yè)律師李濱對新京報記者表示,水滴籌籌款頁面的發(fā)起人承諾稱,如有不實,發(fā)起人愿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但實際上,這個責任目前來看也就是返還捐助款,而沒有其他的責任規(guī)定。其實上述案件已經是明顯的騙捐,已經具有詐騙犯罪的特征。但實務中由于該患者家屬經濟上也比較困難,有關案件定性的解釋尚未有明確規(guī)定,所以尚未見到有追究刑事責任的判例出現。
記者咨詢律師了解到,一般而言,公益組織屬于民政局來分管。但在今年5月份發(fā)生德云社相聲演員眾籌事件時,民政部公開回應稱,個人求助不屬于慈善募捐,不在民政部法定監(jiān)管職責范圍內,但由于(事件)影響到慈善領域秩序規(guī)范,下一步,民政部將引導平臺修訂自律公約,針對群眾關切持續(xù)完善自律機制,也將動員其他平臺加入自律。
據悉,2018年10月,愛心籌、輕松籌、水滴籌3家平臺已聯(lián)合簽署發(fā)布“個人大病求助互聯(lián)網服務平臺自律倡議書及自律公約”,健全事前審查、提款公示、在線舉報等功能,建立求助人“黑名單”,強化信用約束,提升公開透明。
新京報記者 潘亦純
編輯:張佳琪
關鍵詞:水滴 籌款 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