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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木坑爹女"嘆父親清廉反遭"人肉" 其父稱已報警
■ 回應
當事女子: 北京買兩套房靠家人理財
日前,方某接受南方都市報采訪時證實帖子為她所發(fā)。方某稱,她家確實在北京的北三環(huán)、南三環(huán)擁有住房,但那是她與丈夫兩家家長共同購買的,主要為她上學時丈夫的投資。
方某拒絕透露北京房產的面積、價格與數(shù)量,對網(wǎng)友所稱的“老家10套房”也未予置評。
對于購房資金來源的質疑,方某回應,她家本來就理財,“所有資金的增長和積累都是可以查到的”,并表示這是合法收入來源,“每一筆都有記錄,完全沒有問題。”
對于“官二代”的質疑,方某稱,她父親是普通老百姓,“我從來沒說過我父親是官。”得知網(wǎng)友曬截圖表示向紀委舉報時,方某表示沒有想到變成這樣,“我覺得沒有什么好說的,清者自清。”
“丈夫”:買房靠丈母娘炒房和借款
在水木社區(qū)的發(fā)言中,網(wǎng)友“PZT”自稱為方某的丈夫,曾與網(wǎng)友就房產問題爭辯。
“PZT”總結了“問題集中回復”發(fā)言稱,“2套房,1套238萬,首付加貸款,1套140W,使用權房子。”
“PZT”稱,房子的資金來源為丈母娘炒房、父母積攢和親戚借款,東戴河的房子不屬于他們夫妻二人,是丈母娘家人籌錢購買。沈陽的10多套房產總數(shù)可能正確,但“有買有賣”,買北京房子時賣得只剩1到2套。
“PZT”回應網(wǎng)友關于申請自住房的質疑時稱,自住房規(guī)定只有一套或沒有商品房的家庭就可以申請,因此申請沒違規(guī)。
對于老丈人身份,“PZT”為統(tǒng)計局局長“躺槍”表示歉意,但他并未透露其岳父的工作單位,“國家機關需要調查問我的話,會講給正規(guī)部門,網(wǎng)上就算了。”
■ 律師說法
擅曝個人隱私涉嫌侵權
北京力珉律師事務所律師麻增偉表示,如果“人肉”的信息屬于個人隱私范疇,包括家庭信息、電話號碼或其他關于個人身份的信息等等,在網(wǎng)上擅自發(fā)布可能涉及侵犯個人隱私。一般來說,如果在網(wǎng)絡上捏造事實或存在侮辱性的辱罵,將涉及誹謗,但如果搜索信息屬實,就不構成侮辱誹謗。
編輯:于瑋琳
關鍵詞:水木坑爹女 坑爹女 官二代 嘆父清廉遭人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