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還有賭博、非法持有槍支、尋釁滋事等多次違法犯罪前科,而且事發(fā)時仍有案在身。作案后,他自知國內無處藏身,便帶著錢利用其曾從事“蛇頭”的關系網絡,于2012年9月偷渡東南亞。起先,胡某在越南、緬甸、柬埔寨、印尼等地輾轉,但他最終目的地是歐洲。2012年年底,胡某終于找到機會,打算從土耳其偷渡到歐洲,但在距離土耳其邊境只有100米時,被當地警方抓了個正著,扣押了錢款,被遣返回國。圖為嫌疑人落網。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鐵籠沉尸案 主犯被判死刑 鐵籠沉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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