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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72座報刊亭遭強拆”?市容委:非“強拆”系“移改”
北京從1999年開始大規(guī)模興建報刊亭,絕大多數都建在人行道上,還有一部分占壓市政管線和綠地。這明顯違反了《北京市城市規(guī)劃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報刊亭因此成了政府批準的違法建筑。而類似的違建可不只是報刊亭,如今,我們走在北京的大街上,稍微留意就能看到同樣的情況還有許多,如公共衛(wèi)生間、治安崗亭、城管執(zhí)法崗亭等,有不少是建在了本來就不寬暢的人行道上。很顯然,這些建筑物都是政府相關部門批準建造的。政府應該是法律的維護者,卻反而成了違法者。
記者曾在2006年采訪過第十屆全國政協(xié)常委、時任北京市城市規(guī)劃設計研究院總建筑師王東,并撰寫報道《城市道路紅線誰來把守》。對于類似侵占道路紅線的行為,王東認為這是侵犯了本該屬于我們每個人的公共空間。道路紅線就是法律線,任何單位、個人都不能違反法律線。
在這篇報道中,王東談到,美化城市,方便出行,是城市建設最基本的功能。在歐洲一些國家,除城市綠化外,就是寬闊的人行道。中國的國情,就是人口眾多,大城市人流如潮。所以“人行道”的重要性更不待言。就北京市而言,本身道路面積就不夠,發(fā)展也不平衡,過去道路建設每年只以2%的速度增長,現在快了一些,而每年汽車數量卻以兩位數增長,人口增長數量就更快了。在這樣的不平衡情況下,加強管理就顯得尤為重要。然而,現實的情況是,我們的城市建設雖已達到先進國家的水平,在建筑技術、效率、速度方面都令國外同行驚嘆,相比之下,建設后的城市管理水平、管理理念相對西方發(fā)達國家卻明顯滯后。城市道路屬于在這個城市生活的公眾所有,如何當好公眾利益的“守門人”,是值得我們各級政府認真思考的問題。
王東的這席話,到現在仍然值得我們深思。再回到報刊亭清理這個問題上,由于先天的選址不當及缺乏規(guī)范化的管理,投入使用十幾年后,大部分書報亭出現問題不可避免。如占道經營,常常使本來就不寬的人行道更加狹窄,成了交通瓶頸。還有一些報刊亭存在轉租倒手的情況。從功能上看,有不少存在違規(guī)行為,比如違規(guī)使用電冰箱、烤腸機等電器,私拉電線,超范圍經營等等。由此可見,北京市此次清理72座報刊亭完全是有必要的,還有必要繼續(xù)擴大清理、遷建范圍。這不僅是還路于民、還路于行人的舉措,還是對自身違法行為的一種糾正,媒體和公眾應該理解、支持。
不可否認,有人認為報刊亭的存在是一個城市文化的標志,但它的設置必須科學、合法。比如,可以讓報刊進入路旁小超市,而不是讓占道的書報亭演變成小超市。
書報亭的清理整治,牽涉到部分從業(yè)人員的利益,勢必帶來陣痛,如何平衡各方利益,需要相關政府部門認真協(xié)調解決。拆除前,應充分做好解釋說明工作,贏得媒體和公眾理解。像72座報刊亭這種忽然“強拆”的做法是不值得提倡的。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重申:“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將首次聚焦“依法治國”。依法治國的關鍵是依法行政,政府必須在遵守法律、敬畏法律方面起到帶頭作用,絕不能帶頭違法違規(guī)。從北京報刊亭存在的問題可以看出,一些地方的政府官員在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人治大于法治的思維定式。一個“會議紀要”就可以置一部地方性的規(guī)劃條例于不顧,盲目批準“合法”占道經營。類似的情況還有很多,雖然其中有不少是民生工程,但民生工程同樣不能違法,必須合乎諸如規(guī)劃、土地、環(huán)保等各項法律規(guī)定。
“依法治國”絕不只是一句口號,只有我們每一個人,包括政府公務人員、公民以及媒體工作者真正理解“依法治國”的深意,并切實為之奮斗,國家才能真正走向法治的道路。
編輯:于瑋琳
關鍵詞:違規(guī)報刊亭 報刊亭 強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