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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校分開"拉開帷幕:北大清華兩校同日首發(fā)高校章程
清華
“自主”一詞多次出現(xiàn)
《清華大學章程》在“總則”里開宗明義:學校舉辦者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政校分開、管辦分離的原則,依法對本校進行監(jiān)管,尊重和保障學校的獨立事業(yè)單位法人地位和辦學自主權,提供和保證學校的辦學資源,保護學校事務不受校外機構、組織、個人的非法干涉。學校實行學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堅持自主辦學、依法治校、科學管理、民主監(jiān)督、社會參與、開放合作,尊重學術自由,保障教授治學。
在章程全文中,“自主”一詞多次出現(xiàn):學校根據(jù)教育規(guī)律和社會發(fā)展需要,自主調整辦學行為;自主設置、調整學科和專業(yè);自主確定招生的層次、結構、方案和模式,建立科學的多樣化選才體系;自主決定授予博士、碩士、學士學位的學科門類及名稱,制定學位授予標準;自主選聘和管理教職工、評聘職務職級、制定薪酬體系、決定收入分配;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舉辦者提供的財產(chǎn)、政府財政性資助、受捐贈財產(chǎn)以及合法擁有的其他資產(chǎn)……
清華還在章程中詳細規(guī)定了教師崗位的類別、等級:學校設置教育教學和學術研究并重的教研崗位,分為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三個崗位等級,實行準聘和長聘兩種聘任方式。章程還明確規(guī)定,未經(jīng)學校批準,教職工不得在校外兼職;任何人不得對外代表學校或以學校師生員工身份及其他職務身份簽訂合同(協(xié)議)。
校長“退出”校學術委員會
清華在該校章程中規(guī)定了教師職務系列。按照規(guī)定,清華設置教學崗位和研究崗位,教學崗位的教師以教學工作為主,分為教授、副教授、講師和助教4個崗位等級,研究崗位教師以學術研究工作為主,分為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理研究員3個崗位等級。
編輯:顧彩玉
關鍵詞:北大清華高校憲章 政校分開 北大 清華 南開 教育部 9所高校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