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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11月1日實施 8項常見現(xiàn)象將入罪
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簡稱為《刑九》)開始正式實施。除了廣受關注的嫖宿幼女罪廢除、巨貪可把牢底坐穿、猥褻男性也將入罪外,一些生活中看似常見的現(xiàn)象也可能入罪。如:在國家考試中找人替考、試圖通過醫(yī)鬧獲利、私藏恐怖主義禁書,甚至辱罵法官、警察……都可能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增加了新的入罪行為(央視新聞圖片)
刑法增加了新的入罪行為(央視新聞圖片)
刑法增加了一些新的入罪行為,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①國家考試替考作弊;②微信微博發(fā)假信息;③虐待老弱病殘;④校車客車司機開車超載或超速;⑤辱罵、威脅法官;⑥撒潑耍賴打警察;⑦試圖通過醫(yī)鬧獲利;⑧私藏恐怖主義禁書。
編輯:楊嵐
關鍵詞:刑法修正案(九)11月1日實施 刑法修正案(九)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