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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軟件“必須可卸載”考驗執(zhí)行力
新買的手機里用不上的軟件占著內存,消耗流量、泄露隱私、惡意扣費,而且還卸載不了?去年10月,廣東省消委會攜手全省23家市、區(qū)消委會,聯(lián)名向國家工信部“上書”, 希望工信部推進落實手機預置軟件自由卸載。近日,工信部起草了《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App)預置和分發(fā)管理暫行規(guī)定》,并公開征求意見,明確提出除基本功能軟件外的手機軟件,必須可卸載。(11月24日《新快報》)
手機預裝軟件問題,一直都是困擾手機用戶的一大難題。在一項調查中,95.32%的受訪用戶表示購買的手機中存在預裝軟件,其中88.91%不可卸載。某品牌的兩款手機預裝的軟件甚至超過了40款,讓人咂舌。手機中繁多的預裝軟件有四宗“罪”:一是大占內存,靜悄悄在后臺運行,待機耗電如流水,還會導致手機卡機;二是悄耗流量,經(jīng)常會自動更新;三是暗吸話費,像給用戶設下圈套一般,打開就可能被收費;四是私采泄露用戶信息,包括手機號碼、地理位置、短信與通話記錄等等。
僅拿“悄耗流量”和“暗吸話費”來說,這類投訴可謂比比皆是。比如前不久,先是廣東佛山龍女士的手術被曝3小時用掉23GB流量,而后武漢陳女士的手機一夜又跑掉50GB流量,最近又有媒體報道稱南京某用戶在一覺醒來后,發(fā)現(xiàn)自己的手機產(chǎn)生了1700GB的WLAN流量。事后運營商調查證實:這幾起“天價”流量事件,幾乎均是手機預裝惡意軟件偷取用戶流量所致??梢哉f,正是因為“流氓軟件”作祟,我們手中的智能手機,變成了一部部吸費“老虎機”,讓不少用戶苦不堪言。
正基于此,無數(shù)手機用戶早就呼吁,手機預裝軟件應該自由卸載,以維護他們的最高使用權。工信部此番起草的規(guī)定可謂“千呼萬喚始出來”,期待它能真正解決手機預裝軟件之亂。用戶有權決定自己購買什么樣的手機,有權選擇是否卸載自己不需要的預裝軟件;而生產(chǎn)商或經(jīng)銷商利用技術手段,使智能手機中的預裝軟件不能正常、自由卸載,有的卸載了甚至會影響手機使用與售后服務,則屬于一種強買強賣式的強制消費,侵犯了手機用戶的自主選擇權、知情同意權、個人隱私權。
有了“必須可卸載”的規(guī)定,一定就能讓手機用戶松口氣,不再有“卸不掉的煩惱”嗎?不一定。這要取決于監(jiān)管部門的整治決心和懲罰力度有多大。實際上,隱藏在手機預裝軟件背后的利益空間是驚人的,有業(yè)內人士透露,市面超過96%的手機預裝軟件在10款至40款不等,每款軟件的預裝價格為0.5元至10元左右,以平均費用3元計算,假設某手機廠商年出貨量為3000萬臺,手機廠商僅從這款軟件上的獲利就接近1億元。監(jiān)管部門的整治決心和懲罰力度不大,能撼動手機廠商的逐利沖動嗎?
而且,手機用戶“卸不掉的煩惱”來自多方面。除手機生產(chǎn)商和軟件開發(fā)商結成利益同盟,往手機里過度預裝不能卸載的軟件外,電信運營商也會在自己的定制機上,把自己開發(fā)的應用裝進去;手機批發(fā)商在批發(fā)手機過程中,也會勾搭軟件開發(fā)商,私自裝入一批應用軟件,順道賺一筆錢;手機零售商甚至也會“雁過拔毛”,裝入一些垃圾、惡意軟件以分一杯羹??梢姡嚓P部門除了要監(jiān)管好手機廠商和互聯(lián)網(wǎng)信息服務提供者,要做的監(jiān)管功課還有很多,遠非出臺一紙規(guī)定就能了事。(何勇海)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手機軟件“必須可卸載”預置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