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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開警車回家”是否現(xiàn)實可行
28日上午,廣東省十二屆人大四次會議上,深圳公安局長劉慶生表示,西方發(fā)達國家規(guī)定民警下班要開警車回家,提高見警率增加百姓的安全感。目前深圳也向有關(guān)方面提出來,想嘗試民警下班開警車回家。
公安部此前一再強調(diào),要提高“見警率、管事率”。這種背景下,深圳警方希望民警下班開警車回家,有一定合理性。不過,這在時下中國有多大可行性呢?值得商榷。
首先,在我國,公車私用等三公消費一直備受社會關(guān)注,“警察開車回家”難免涉及接孩子接老婆、參加私人宴請等私人用途,若兩者界限不清,警車私用現(xiàn)象勢必難以避免,甚至不斷泛濫。
其次,雖然“見警率”不高普遍存在,但“警察不開警車回家”卻不是主要原因,根本原因還在于,背后一系列深層次的管理體制機制問題,如公安機關(guān)警力配置得不夠科學(xué)合理——機關(guān)警力較多,基層一線警力相對匱乏;再如警種數(shù)量過多,不同警種之間存在機構(gòu)重疊、職能交叉等問題。
而與我們不同的是,美國警車特別忙碌,每周7天,每天24小時連軸轉(zhuǎn),美國警察向民眾提供的服務(wù)數(shù)量、類型特別繁重,包括緊急救助、辦理證照、提供信息、解決爭吵、失物尋找等服務(wù),以及一般安全職能,美國的警察幾乎就是中國巡警加交警,而我們卻并非如此。另外,警車可以開回家,是否也就意味著民眾可以找任何你遇到的警車求救,那么,是否意味著我們的警察就因此承擔(dān)了無限責(zé)任,是否要因此而大量犧牲掉自己的私人生活時間。廣大基層警察是否也樂意這樣?
因此,筆者認為,民警能否把警車開回家,還需要集思廣益,多聽聽警察自己、納稅人的意見,畢竟中國警察制度與美國警察制度之間差異巨大,以免“橘生于淮北變?yōu)殍住薄?/p>
□張貴峰(職員)
編輯:劉文俊
關(guān)鍵詞:“民警開警車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