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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令”的邏輯
依據國務院下發(fā)的《關于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自2008年6月1日起,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對于超市,這顯然是多了一個賺錢的渠道。據報道,在不少生意好的超市,每年僅出售塑料袋就能賺上千萬元。以至該報道中評論說:“限塑令”甚至淪為了“賣塑令”。
因此,就能說“限塑令”失敗了,是亂政嗎?當然不能。
回歸問題的本原:塑料袋是否真的對生態(tài)環(huán)境造成不利影響?我并非是這方面的專家,不能給出肯定的答案,只能作模具分析。如果完全沒有影響,那“限塑令”當然應該取消。如果有影響,那影響是否到了完全不能忍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就不應該是“限塑令”,而應該是“禁塑令”。然而,這世間的許多產品與服務,雖然也各有其弊,真的沒有到完全不能忍受的程度。
置于生態(tài)環(huán)境范圍,如汽車是要燒油的,因此而排放廢氣,當然對生態(tài)環(huán)境造成不利影響,但同時也極大地便利了我們的生活,并越來越成為生活必需品。且它對生態(tài)環(huán)境造成不利影響,實際也沒有到完全不能忍受的程度。因此,應對辦法是量技術進步之力,不斷提高成品油的品質標準、降低能耗當量。在此基礎上,不僅不將草根民眾排除于“有車族”的門檻之外,而且真心希望家家、人人都擁有汽車,家家、人人都分享到社會經濟發(fā)展的成果。罔顧汽車帶給人們的生活便利,罔顧其日漸成為生活必需品的現(xiàn)實,將生態(tài)環(huán)境意義絕對化,為此而吹毛求疵,竟然禁車,那相當于吃飯可能噎死,就干脆禁飯。
再說回塑料購物袋。如果對生態(tài)環(huán)境所造成的不利影響還沒有到完全不能忍受的程度,顯然不應實行“禁塑令”,也不應該強行提價至民眾完全不敢用的程度。然而,應量技術進步之力,不斷提高塑料袋生產的環(huán)保標準。實際上,單純以消費量計算,如果塑料袋真的在一定程度上對生態(tài)環(huán)境造成不利影響,那么,中國的“限塑令”確實是卓有成效的。統(tǒng)計顯示,全球每年塑料總消費量為4億噸,而中國消費在6000萬噸以上,不過占1/7弱。而中國人口占世界人口數(shù)量的1/6弱。即中國的人均塑料消費量大幅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甚至于“賣塑令”也得兩說。相關收入構成超市的收入,也成為競爭的武器。循經典的經濟理論,在充分競爭的環(huán)境中,必定成為具體商品售價的補充,應該會導致售價降低,并不會成為消費者的額外負擔。
綜上,如果前提條件不發(fā)生大的變化,“限塑令”應該堅持下去,其輕微的經濟引導的操作尺度不應進行大的變動。無限弱化,徹底取消,或者無限強化,一刀切地禁塑,不惜因噎廢食,都不是什么好辦法。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限塑令”的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