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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北京實施“限電”:10條道路電動自行車禁行
新京報訊 (記者郭超)下周一(4月11日)起,長安街及其延長線等10條道路,將禁止電動自行車通行。硬闖上路的將被處以20元罰款,拒絕接受處罰的一律扣車。
包括長安街及其延長線等道路
近期多地整治非機動車,其中對電動自行車的整治力度較大,深圳等城市查處違規(guī)電動車曾引起關注。北京也將采取措施“管住”電動自行車。
昨天,交管局以通告的形式發(fā)布消息稱,自4月11日起,長安街及其延長線等10條道路,除自行車外,禁止其他非機動車通行。也就是說,這10條道路電動自行車禁行,包括已經登記上牌的電動自行車。
通告稱,出臺這一措施是為“進一步加強北京市非機動車交通秩序管理,凈化交通環(huán)境,保障道路安全和暢通”。
記者從交管部門了解到,北京市電動自行車數量迅猛增長。據統(tǒng)計,目前全市電動自行車總數已達400萬輛,其中290萬輛為不符合注冊登記規(guī)定的超標車輛。這些車輛違法行為多,事故占比大,隨意穿行、逆行、闖紅燈時有發(fā)生,擾亂城市交通秩序,且危及市民出行安全。此外,違規(guī)銷售、改裝又帶來治安問題。
交管部門將在路兩端及路口設卡控崗
此次禁止電動自行車行駛的道路包括長安街及周邊多條道路,還包括了城南的蒲黃榆路(玉蜓橋至劉家窯橋),石景山區(qū)石景山路(玉泉路路口至魯谷東街北口)。
“選擇這些道路禁行,主要是因為這些路段交通流量大,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混行區(qū)域廣,交通事故多發(fā)?!苯还芫窒嚓P負責人告訴記者,也有群眾投訴、反映比較強烈的電動自行車交通亂點。
交管部門將在禁限行道路兩端及主要路口設置卡控崗,對違反《通告》禁限規(guī)定的“逢違必糾”。對違法行為人按照“未按照禁令標志指示行駛的”違法行為,處以20元罰款。對拒絕繳納罰款的,一律扣留車輛。
電動自行車禁行是否會向全市擴大實施范圍?交管部門內部人士透露,目前還只是初步摸索階段,需要根據管理的需求及市民反映的情況判斷,未來不排除向全市其他道路擴展的可能。
編輯:王瀝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