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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人才落戶北京無須先辦工作居住證
本報訊(記者 解麗)為營造留學人才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良好生態(tài)環(huán)境,本市進一步簡化留學人才引進辦理流程,理順留學人才引進申報程序。昨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市人力社保局獲悉,本市取消了將《北京市(留學人員)工作居住證》作為留學人才引進前置條件的工作要求,留學人員可根據(jù)在京工作生活實際需要分別辦理留學人員工作居住證和留學人才引進。
據(jù)了解,本市從2001年起,就開啟了留學人才引進直通車,為符合條件的留學人員辦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和人才引進。但一直以來,留學人才引進都要求兩步走:需要先辦理留學人員工作居住證后才能辦理留學人才引進,申報渠道也僅限于各區(qū)人力社保局和北京海外學人中心。
昨日,北青報記者從市人力社保局獲悉,本市進一步簡化留學人才引進辦理流程、提升留學人才引進工作信息化水平、理順留學人才引進申報程序。具體為:一是取消了將《北京市(留學人員)工作居住證》作為留學人才引進前置條件的工作要求。留學人員可根據(jù)在京工作生活實際需要分別辦理留學人員工作居住證和留學人才引進。需要辦理留學人員工作居住證的,直接去各區(qū)人力社保局或北京海外學人中心申請即可。
同時,為方便單位申請及統(tǒng)一管理,用人單位既可向注冊地所在區(qū)人力社保局或北京海外學人中心申請留學人才引進,也可根據(jù)人事管理權限向市屬各委、辦、局,各企業(yè)集團(總公司),各市屬科研院所等市級主管部門申請,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在市人才、雙高人才、外企人力資源服務公司、外商投資服務中心存檔的單位,也可向這四家市屬人力資源公共服務機構申請,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此外,留學人才引進申報表格和調函全部實現(xiàn)機打,留學人才引進工作信息化水平進一步提升。
市人力社保局強調,申報留學人才引進和留學人員工作居住證都是用人單位人事干部應該親力親為的工作,不能偷懶圖省事找所謂的“代辦”中介機構。目前,本市除了市人才、雙高人才、外企人力資源服務公司、外商投資服務中心這四家機構可以為存檔企業(yè)提供正規(guī)的人才引進(包括留學人才引進)和工作居住證(包括留學人員工作居住證)申請服務外,其余號稱能“代辦”人才引進的所謂中介機構皆不正規(guī),如果出現(xiàn)造假行為用人單位和申請人都將被拉進誠信“黑名單”,帶來不必要的經(jīng)濟和信譽損失。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留學人才 落戶北京 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