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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個植物被農林兩家搶著管理? 民革黨員提出將農業(yè)和林業(yè)植物新品種保護合并統(tǒng)一管理建議
“目前,我國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是由農業(yè)農村部和國家林業(yè)和草原局兩個部門來進行。但農業(yè)和林業(yè)分別管理存在一定弊端,不僅嚴重浪費行政資源,而且極易造成管理混亂?!比涨埃窀稂h員、天津科潤蔬菜研究所副所長李素文提出相關建議。
李素文提出,兩家保護辦公室所管轄負責的植物種類交叉重疊,如桃(Prunus persica(L.)Batsch.)申請新品種保護農業(yè)農村部受理,而桃花(Prunus persica)由國家林業(yè)和草原局受理,不僅嚴重浪費行政資源,而且對外極易造成混亂,對政府部門在國內外形象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同時,由于兩個辦公室并存,加之新品種保護方面的國際交流頻繁、合作機會多,動不動就兩家一起派人出國,這就大大增加了行政成本。
李素文認為,目前由林業(yè)管理的方面編制有限人手匱乏,工作很難開展,在實質審查階段過多依賴專家,與國際上通行的審查員獨立審查原則背道而馳,不僅帶來更多的不合理和不公正,而且加大財政負擔(每次實審的現場考察需選派三個專家和一位審查員,所有的差旅費加專家費全由財政買單,算起來有時單一新品種的審查成本就高達1-2萬元,不計成本實屬浪費。)
“農林兩家的審查標準和具體要求很多時候難保一致,也給外界造成混亂無序。加之人為干擾較多,常常出現明顯不符合新品種保護條例規(guī)定的極端情形,影響很壞。”李素文告訴記者,參照國際上目前絕大多數國家都是同一個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只有美國,種子植物品種保護在農業(yè)部;而無性繁殖新品種實行植物專利制度,在商務部的專利商標辦公室內),植物新品種保護制度又是一個整體,建議按照國際上通行作法,國家將由農林兩家的新品種保護辦公室合并,劃歸農業(yè)農村部管理,便于與國際接軌、交流。這樣,政府部門可以統(tǒng)一對外,避免對外界形成的混亂;理順關系后,也可以避開諸多的交叉和重疊,減少同一個植物被農林兩家搶著管理的亂象;降低行政開支,有效節(jié)約行政資源,為建設簡政高效的政府機關做出應有貢獻。
編輯:王亦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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