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論>銳評 銳評
人才體制改革最大亮點是尊重規(guī)律
無論是廟堂還是民間,對于一場興利除弊的人才體制改革的到來,都期盼已久。而新鮮出爐的“人才體制改革30條”也確實沒有辜負人民的期盼,讓人頗有忽如一夜春風來的味道。
這幾天的微信朋友圈幾乎被“人才體制改革30條”刷屏了。中共中央近日印發(fā)的《關于深化人才發(fā)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可謂條條重磅:“全面落實國有企業(yè)、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業(yè)單位和社會組織的用人自主權”“完善符合人才創(chuàng)新規(guī)律的科研經費管理辦法”“對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統(tǒng)一要求”……
此次的“人才體制改革30條”之所以備受關注,當然是因為茲事體大,牽涉面廣,關系到國家振興與每個人的發(fā)展。另一個重要原因是當前很多束縛人才發(fā)展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障礙已經到了迫切需要改革的地步。前一陣子不但網民對于僵硬的編制管理思維、死板的科研經費管理辦法連番吐槽,主流媒體也紛紛發(fā)出“別把科學家逼成會計”之類的吶喊。因此,無論是廟堂還是民間,對于一場興利除弊的人才體制改革的到來,都期盼已久。而新鮮出爐的“人才體制改革30條”也確實沒有辜負人們的期盼,讓人頗有忽如一夜春風來的味道。
“為什么我們的學??偸桥囵B(yǎng)不出杰出人才?”著名的“錢學森之問”不斷考問著中國民眾。有人曾從“人種論”角度尋求解釋,但有那么多的華人科學家包括大陸本土科學家獲得諾貝爾獎,“人種論”的解釋不攻自破。也有人試圖從教育內部尋找答案,但不用說在PISA和TALIS測試中領銜全球的上海中學生和教師,甚至在國內表現平平的中國學子到了歐美發(fā)達國家的學校也常常表現優(yōu)異,這起碼說明了我們在學校培養(yǎng)環(huán)節(jié)并不輸人。
其實,如果把人才培養(yǎng)比作一場長跑的話,我們主要是輸在了后半程。學校培養(yǎng)出來的人才本當大展拳腳,卻常常受制于各種落后的觀念和機制:因為僵硬的編制管理思維,很多高校和科研院所急需引進的人才無法進來,延誤發(fā)展時機;因為觀念陳舊和利益割據,多少才高八斗的技術人才在職稱外語、計算機職稱考試和各種脫離實際的繼續(xù)教育規(guī)定中虛度光陰……
總體而言,此次的“人才體制改革30條”體現出政府簡政放權的思路十分明確。從編制崗位、職稱評聘、經費投入到人才評價、人才流動等,都主張社會化、市場化的思路,并體現了對人才發(fā)展規(guī)律和價值的充分尊重。改革開放30多年的經驗表明,改革不但需要合理的頂層設計和總體規(guī)劃,也需要激發(fā)基層的活力。因此,此次改革讓人眼前一亮之處便在于政府主動放權的力度非常之大,盡可能減少行政干預,并擴大企業(yè)、高校和科研機構的用人自主權。這樣一來,不但用人單位的積極性得以激發(fā),個人也免除諸多羈絆而獲得更多投入到一線工作的時間和精力,于個人于集體于國家都是利好。而且,此次改革更有系統(tǒng)工程的思路,尤其注重法治保障。之所以這些束縛人才發(fā)展的體制機制性障礙長期存在,既有改革不徹底的原因,也有法治保障不到位的原因,導致雷聲大雨點小。正因如此,《意見》第七條鮮明地提出了“加強人才管理法制建設”的相關措施及規(guī)定,為加強人才建設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陳先哲)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人才體制改革 尊重規(guī)律